有长居离开德国不能超过6个月证明
本帖最后由 sicheng6699 于 2012-3-16 14:02 编辑以前总是看大家的帖子,第一次发个有用的
刚拿到长居Niederlassungserlaubnis, 前提是有Renterversicherungsamt开的Wartezeitauskunft,上面说明了你交了多少个月的养老保险,我刚好60个月,Rathaus申请后等待了1个半月拿到签证。
同时签了一份文件,说如果一年累计离开德国超过6个月,长居自动作废。
这个。。。。不是新闻了吧,不一直都是这样的吗 {:5_362:} 所有领长居的人都签过这个文件吗????没签过的话也说明不了什么的吧?是不是也一样超过6个月自动作废? 本帖最后由 pfundt 于 2012-3-15 20:34 编辑
如果作废怎么办呢?再想回来就要重新签还是怎么的? {:5_335:} traumfilm 发表于 2012-3-15 20: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所有领长居的人都签过这个文件吗????没签过的话也说明不了什么的吧?是不是也一样超过6个月自动作废?
应该是作废,但是没人查
以前没听说过,没见过,所以发出来给大家看看。
估计现在就是强制性提醒而已
以前不知道,有的朋友彻底回国后,还过了半年回来过一次。。。其实已经作废了,理论上
斯图伤不起啊 {:5_315:} 顶了! 如果一年累计离开德国超过6个月,长居自动作废
昏。。。这么明确的说法啊,一年累计。。
本来我听有些官方的模糊回答是,一次离开德国不能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