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河西
发表于 2012-10-9 15:33
irvine 发表于 2012-10-9 15: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过说实话,每个月近1千的保险,父母两人就是两千块,工薪阶层难以负担啊
我妈只想呆半年,买旅游保险行不?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5:41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5:42
三十年河西
发表于 2012-10-9 15:4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5: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探亲签证给半年,那么就可以买旅游保险啊。
所以不用担心什么保险,半年的还是买的起的。我爸妈呆太久也受不了,只是三个月太短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5:54
三十年河西
发表于 2012-10-9 16:1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5: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来就没担心这个啊。
可很多人不是在期望父母居留政策出台吗?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5_358:}
lektinol
发表于 2012-10-9 16:41
本帖最后由 lektinol 于 2012-10-9 17:03 编辑
irvine 发表于 2012-10-9 15: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法案说的是给aufenthaltserlaubnis,但是决不给常居。上面说了每两年审查一次保险,经济能力,再给续 ...
是啊, 那那些入了籍的人的父母怎么办?属于这个新提案里的吗?
irvine
发表于 2012-10-9 16:47
lektinol 发表于 2012-10-9 16: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啊, 那那些入了籍的人的父母怎么办?水域这个新提案里的吗?
提案内容是:
子女已经有德国长居或者已入籍。父母达到退休年龄(没有说是外国当地退休年龄还是德国人的67岁)。已经有私立保险公司接收。
如果通过的话,给与父母居留许可,2年一签,没有工作许可,不得转长居。
lektinol
发表于 2012-10-9 16:54
irvine 发表于 2012-10-9 16: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提案内容是:
子女已经有德国长居或者已入籍。父母达到退休年龄(没有说是外国当地退休年龄还是德国人 ...
多谢回复。 看到这个贴就有点兴奋了。还没仔细读提案,就发问了。多谢。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知道结果。
dudu83
发表于 2012-10-9 17:30
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再施加点影响,通过这个提案。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7:40
irvine
发表于 2012-10-9 17:4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7: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提案内容倒是很合理的,不损害双方利益。
就是门槛挺高的。。。至少每月近2千的保险费。。。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7:48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7:50
irvine
发表于 2012-10-9 17:53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7: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不给老人长居,要是子女不幸先走一步,老人怎么办?难道签证到期以后遣送回原籍?
父母过来是团聚签证。被团聚人不存在了,也就没有团聚的理由了。当然是回国。
法律制定者已经考虑到了这点,所以才规定两年一签,不得转长居。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7:55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7:5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7:56
irvine
发表于 2012-10-9 17:58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7: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是结婚的团聚签证好像没有这个限制的说。
结婚3年后换长居,即使离婚也有居留了。但是如果之前离婚,居留问题也很麻烦。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7:59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8:00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8:02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8:0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8:0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8:0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8:07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8:08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8:09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8:10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