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usreis
发表于 2012-3-23 17:37
把孩子生了然后去德领馆,会给娘俩签证来德国打官司和验DNA,我知道一个实例。
wnr02
发表于 2012-3-23 18:20
不要钱的协议就不用签了,只要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父亲养孩子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只要那个女的以后想要男人付钱了,一告一个准,之前签一百个不要钱的协议也没用,违反法律的协议法院根本不作考虑。
要来德国做亲子鉴定也是有很多前提条件的,不可能带着一个混血儿跑到德国领事馆,说他爹是德国人,人家就给你签证,谁知道你是和法国人生的,还是美国人生的。
Jessical
发表于 2012-3-23 18:27
国内的女生啊。。。。。。{:5_386:}{:5_386:}{:5_386:},图的什么啊?爱情?混血儿?
wer1973
发表于 2012-3-23 18:45
真的小资,直接去香港生得了,干嘛非要德国籍呢?
估计是想用肚子拴住德国男人,这招错了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2-3-23 19:23
作DNA都不用到德国来,在使馆指定的医生那里取样就行了。孩子一出生,最好马上提起诉讼。
huijiaba
发表于 2012-3-23 19:25
wnr02 发表于 2012-3-23 18: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要钱的协议就不用签了,只要有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父亲养孩子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只要那个女的以后想要 ...
那到未必,这个男的在国外,拿他没有办法的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2-3-23 19:28
这个男的在德国,怎么会没有办法呢?如果孩子确实是他的,他根本没有可能逃避任何责任。除非孩子的妈什么都不作,或此男人已破产,没有支付的能力。但孩子的国籍是无可非议的。
huijiaba
发表于 2012-3-23 19:30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2-3-23 1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男的在德国,怎么会没有办法呢?如果孩子确实是他的,他根本没有可能逃避任何责任。除非孩子的妈什么都 ...
看到好几例,事实有,电视也播过,反正男的就是不认,你也没有办法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2-3-23 19:38
不认同这个看法。有的是办法。
依_依
发表于 2012-3-23 19:41
这孩子真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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