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2-3-29 20:18
本帖最后由 乐水鸣佩环 于 2012-3-29 20:24 编辑
国内人多,真的很多,多到发生什么不可思议的离谱事情,拿分母比一下就可以忽略不计。 也许也就是这样养成了很多人无所谓的状态,所谓随波逐流,滚滚长江中我们就是一颗小沙子,多你1个不多,少你1个不少,个人的价值和行为毫不影响这个整体。 但是德国的华人才多少阿? 入籍的没入籍的合起来连小20万都没有,上海一个区都可以翻你几倍多。 很多人还没有意识到这点,总觉自己还在中国呢? 你不是在中国了,在这里,每个人的那几十万分之一都有统计价值。 上海一个区如果有地方杀了人放了火,那可是大事情。在德国这里犯了法干着违法的事情你直接给这个群体抹黑。 我们应该担心的是怎么防止那所谓的老鼠屎蹦出来,而不是自己当了老鼠屎还觉得无所谓。 说的不客气点,你哪怕未来滚蛋了,这里的汤味道还是老鼠屎味道。
华人圈内垃圾的事情多了,德国政府就会对这个群体采取措施和防范,来把华人的行为纳入和归入德国的行为体系。如果真有这时候到了,那就叫敬酒不吃吃罚酒。通俗点说,这就是奴性。
很多人可能除了奴性还有麻木,反正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我子女儿孙别人子女儿孙被当地政府切着头皮走,干我屁事?!老子拉完屎走人了,你们爱骂骂去,爱闹闹去。这样的人浅点说叫没有公德,深点说叫反社会,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作为社会一分子的意识没有被开化。
kranichstein
发表于 2012-3-29 20:21
楼主说句不太好听的,是不是你的女友或者夫人跟人跑了,而对方正好是个拿找工作签证同时又拿学生证的主啊?要不不该这么激动啊
horse
发表于 2012-3-29 20:23
俺当年刚毕业就马上又注册了,接着住学生公寓,买学生月票,在图书馆借书,还凭学生证半价逛动物园,博物馆呢。
后来找到工作了,还是继续注册当学生,继续住学生公寓,买学生月票,在图书馆借书,还凭学生证半价逛动物园,博物馆呢。
再后来换了长居,仍然继续注册当学生,继续住学生公寓,买学生月票,在图书馆借书,还凭学生证半价逛动物园,博物馆呢。
现在准备入籍后,永远注册当学生,继续住学生公寓,买学生月票,在图书馆借书,凭学生证半价逛动物园,博物馆呢。
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
kranichstein
发表于 2012-3-29 20:24
另外如果真是的话,哥们儿严重同情你!需要帮忙尽管说!
rowena
发表于 2012-3-29 20:30
kranichstein 发表于 2012-3-29 2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又多出了条罪状。楼主还要注意辩论的时候,要打击对手的同时尽量减少自己论述中的漏洞,这样才好啊!
说得在理!
rowena
发表于 2012-3-29 20:36
kranichstein 发表于 2012-3-29 20: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又多出了条罪状。楼主还要注意辩论的时候,要打击对手的同时尽量减少自己论述中的漏洞,这样才好啊!
LZ你认识所有在德国的中国学生吗?有多少人是像你说的,拿着找工作签证重新注册的?(这样做绝对不允许的法律条款是什么?)他们重新注册都真是为了贪便宜么?他们都是南方人吗?说话要有足够的依据和证据,而且请不要以偏概全!
rowena
发表于 2012-3-29 20:43
温柔过度 发表于 2012-3-29 21: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别在这胡搅蛮缠,强词夺理,中国人都是你这样的,犯了错极尽能事的狡辩,不见棺材不落泪,早晚有你们好 ...
LZ,是不是所有提中肯建议的人你也都要抨击一番啊,有什么地方证明了这位"并非如此"同学也厚着脸皮占了同胞的学习位置了?
Dangschee
发表于 2012-3-29 20:47
什么情况,刚刚还高举法律的旗帜,在25楼里让人睁大眼睛看看清楚。现在50楼这个南方人犯法了吗?他的做法和很多德国穷人的做法又有啥区别呢?
躲雨
发表于 2012-3-29 20:49
支持楼主,很多同胞就是爱占小便宜。
以前的同学里,很多就是占这样的小便宜,举2个例子,有一女生,不舍得买葱,到超市的时候总会故意夹掉几片葱叶,带走。例如 还有的人,不舍得买樱桃,葡萄等,就假装品尝的样子,趁势吃上一个两个,,这样的人不在少数,很多很多很多,等等等等。
如果初来德国的同学,对超市的规定不了解也就罢了,但我上面提到的事情及人物,都是在德国生活了很多年的人。
楼主的言论遭到反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很多人都做过类似这样的事情。但是他们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不什么不妥,反而认为不像他们一样占便宜的人,是比较笨,脑子不活,是傻子。
我家里大人常说的一句话是:穷也要穷得有志气。
支持楼主!
六辞
发表于 2012-3-29 20:51
躲雨 发表于 2012-3-29 2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楼主,很多同胞就是爱占小便宜。
以前的同学里,很多就是占这样的小便宜,举2个例子,有一女生,不舍得 ...
提的意见基本正确,但犯了两个错误:
1,以偏概全。
2,态度盛气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