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海关新政的正确解读-欢迎讨论
本帖最后由 oscarjwye 于 2012-3-30 14:30 编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作者:文之彬彬
时间:2012年3月30日
发布论坛:德国热线 www.dolc.de
浅了很久的水,被妈妈们在旺旺上问的太多了,所以干脆来dolc发个贴,解释下我理解的海关新政即12年15号文。如有错误,欢迎大家指正。
我们公司是开转运仓储服务的,在法兰克福,介于这里不能打广告,所以不写公司名字和淘宝店铺名字了。
要正确解读这次的海关12年15号文,必须先从“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讲起。
10年43号文:官方链接 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399/info231089.htm
对这个10年43号文的正确解读,才是具有决定意义的。
最重要的是第一和第二点:
“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解读:
1,先做2个名词解释,
税基:类似于Netto价格。
税率:百分比。
税额=税基x税率,也就类似于平时的:Mwst额度=Netto x 19%
2,请注意,在第一条中,那个50元,是税额。不是商品价格!
拿奶粉举例:中国海关天天收到无数的从全球各地邮寄的奶粉包裹,德国、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美国等,各个国家的各个品牌的奶粉价格都不一样,海关不可能天天去按各地不同的实际价格计算税额,那怎么收税呢?
于是海关就制定了一个统一的价格,无论什么国家,什么品牌的奶粉,在中国海关,均是按一个价格计价。
这个价格在12年15号文之前,是按照,海关总署2007年6月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公布),也就是这次被废止的文件执行的。
07年6月修订的文件中,奶粉的税号是:01010700,属于食品类,单位是kg,完税价格是200元,税率是10%。
在12年15号文里面,这一项是没变动的。那么这个该怎么理解,是不是像网上疯传的超过200元就要交税呢?
正确的理解应该是,中国海关规定,所有从国外来的奶粉,都是200元/kg的价格(净重),目的:方便计算。税率是10%。那么邮寄1kg净重的奶粉回去,税额=税基x税率,即税额为:200x10%=20元人民币。
根据10年43号文,这个20元 < 50元,因此免征税进关。免税进关的上限是多少公斤奶粉呢?要倒推一下,50元/10%=500元,500元/200元/kg=2.5kg,即2.5kg 净重的奶粉,是可以免税进关的。你在包裹单上明着写,奶粉,净重2.4kg,海关是直接放行的。
2.5kg以下的奶粉是直接放行的,可是又有个问题,这个运费太贵了。怎么办呢?这就要来解读10年43号文的第2条了。
限制1000元人民币,这个是货值,也就是海关表格中完税价格的总值额度。还是拿奶粉举例,200元/kg的奶粉,就是1000元/200元/kg=5kg,上限是5kg净重的奶粉。这时需要完税 1000元x10%=100元。我们德国平日邮寄的奶粉都是600克和800克的,因此上限是4.8kg,交税是4.8kg x 20元/kg=96元。如果邮寄500克包装的奶粉,那就可以正好10盒,达到5kg的上限。
这也就是为什么邮寄5kg的奶粉,海关抽查到,通知客户交税,但是交个96元钱就能取走的原因。
那么超过1000元的货物,应该如何操作呢?这个就请按照正规的商业货物进出口进行操作吧,正规的立定合同,包裹单,汇款,通关文件等,对于代购什么的就不要去操心这一块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超过5kg的奶粉包裹,在海关严格的地方,会被退回的原因了。因为被作为商业货物进关处理,但是收货人不具有商业清关资质,因此只能退回,交钱都没地方交。
参看10年43号文第三条: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当然了,你运气好,人品好,邮寄超过5kg的奶粉包裹,没被查到,过去了,那都是法律外的事情。不属于本文解读的范畴。
净重4.8kg的奶粉,一般来说含上奶粉自身的包装,箱子的包装,一般是6.2kg左右。大家邮寄的时候买7kg的或者6kg的包裹单就可以了。
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哈,我很少上来看帖子,回复不会特别及时的,还请见谅。
能解释其他的物品么?巧克力和化妆品,私人礼物也算?{:5_312:} Hans1977 发表于 2012-3-30 13: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能解释其他的物品么?巧克力和化妆品,私人礼物也算?
都是按照 50元税额免税,1000元货值上限来规定的。
具体的物品价格,你查查这次新的文件好了,总体上来说,和以前没太大变化。 oscarjwye 发表于 2012-3-30 13: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是按照 50元税额免税,1000元货值上限来规定的。
具体的物品价格,你查查这次新的文件好了,总体上来 ...
谢谢!只要每个物品不不超过这个税额的,就不用去报税,直接提行李出关了就可以了吧?{:5_335:} 只是很好奇,他们怎么检查港澳特别是台湾的包裹,hk不是免税的么,台湾又怎么查 我能对海关说脏话吗,要不能我就没什么可说的了 以前买回国礼物是"斤斤"计较,以后购买礼物要"金金"计较了{:5_310:} lz,你的点评我回复不了我就直接在这里问了:规定在那了,只是hk,台湾,澳门那些怎么执行呢 搞到普通老百姓也要咬文嚼字的来读条文了 我自己邮30KG的包裹回去 没有标签包装的衣服鞋子什么的 还有给老妹带的护肤品拆了包装的 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