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ngyuan 发表于 2012-4-1 22:02

后来菜市场有回应么?

thermo85 发表于 2012-4-1 22:12

zjb71 发表于 2012-4-1 22:32

好,感覺芊芊快變法律版塊了

蝴蝶的语言 发表于 2012-4-1 23:20

MM说的这个没错.我上次在英国的一个宠物网站买了一些东西给我家闺女,按理他们应该送我一包零食当赠品的说,但我收到包裹之后没有那个赠品,后来我在询问其他信息的时候就顺嘴说了下这个事情,其实就是让他们以后仔细些包装,我也没想过一定要这个赠品的说.哪曾想,人转天就给我邮寄出来了,邮费人自付不说还写了Email 跟我再三的道歉,说实话我挺感动的,赠品收到之后二话没说直接给人个5星的Bewertung.服务质量的好坏都是从这些小事情上体现出来的.

1097364367 发表于 2012-4-1 23:29

{:5_325:}

mymy365 发表于 2012-4-2 01:48

第一条是肯定的。
第二个过期的东西这个还有待研究,德国的许多网站也卖已经过期的,包括real也卖过期一两天的东西。但是前提是,必须要明确的告知消费者,这个东西已经过期了。如果消费者已经知道这个东西过期,还购买,就是消费者自己的事情了。

Hany 发表于 2012-4-2 09:20

mymy365 发表于 2012-4-2 0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条是肯定的。
第二个过期的东西这个还有待研究,德国的许多网站也卖已经过期的,包括real也卖过期一两 ...

前提是, 必须说明, 食品已经过期, 不能食用

rufeng154154 发表于 2012-4-2 09:22

thermo85 发表于 2012-4-1 2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早就这么做过了, 投诉过亚洲店, NORDSEE等等。 卖变质的东西应该投诉不是常识吗? 怎么好多中国人都没这 ...

请问下你投诉后是怎么处理的呢?我投诉了,泡都没冒一个.

mymy365 发表于 2012-4-2 10:37

Hany 发表于 2012-4-2 1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前提是, 必须说明, 食品已经过期, 不能食用

又再次查了一下,德国人对这个也一直在讨论。
MhD只是表明,厂家(注意,是生产厂家)对这个食品负责的日期,也就是说在这个日期之前你吃坏了肚子,可以去找厂家。
一旦超过这个日期,并不是说不能卖了,但是已经和生产厂家没有关系了。
或者,通常情况下是销售商负责,也就是说,你吃坏了肚子,可以找店家。
或者,消费者自己承担风险。

但没有规定说,必须要说明不能食用,食物不能食用,那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卖了。

狼崽 发表于 2012-4-2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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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针对亚超菜市场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