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weiguo
发表于 2012-6-23 22:34
除了同情楼主没其他话说了,回去以后好好发展吧,现在国内发展的比国外好,家里人又在一起,回去一段时间你就不想回来了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2-6-23 22:35
kiro 发表于 2012-6-22 23: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做人要实际,好死不如赖活着,这已经不是讲道德的时候了,该一口否认就坚持否认就好了,这不叫钻法律空子, ...
虽然是外行,但我觉得律师应该也是让他一口否认的。那个加拿大屠夫不就是这样嘛,现在全盘否认了,辩方律师从道德上讲都很“可恶”,但法律上讲,他们就是在维护辩护人的权益
adrenalin
发表于 2012-6-24 08:14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2-6-23 23: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虽然是外行,但我觉得律师应该也是让他一口否认的。那个加拿大屠夫不就是这样嘛,现在全盘否认了,辩方律 ...
律师是只讲利益 不讲事实的么?
如果律师明知道事实,比如委托人已经跟律师承认了,律师还可以叫委托人全盘否认么?
这样做法律允许么?
不懂法律,纯属好奇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2-6-24 09:49
adrenalin 发表于 2012-6-24 09: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律师是只讲利益 不讲事实的么?
如果律师明知道事实,比如委托人已经跟律师承认了,律师还可以叫委托人全 ...
我也不懂,电视上不是都这么演么,而现实生活中很多案件也都是复审的时候推翻原供词的。再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应该是国产的东东,西方法律中貌似没有这样的规定{:5_456:}
schatzlan
发表于 2012-6-24 09:51
schaffie 发表于 2012-6-23 23: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无语了简直
看到你的回复, 才上这帖看到这事好像还没完哦. 我说的那句话可是反话回复前位妹妹说的.
看来楼主还真大发了, 我读书那时, 头几个学期,教授们因为外国人的语言和德国学生有差距, 特别关照我们. 后来因为有不少同胞学生不上课, 用签证打黑工, 偷试题, 考试作弊, 等等... 搞得中国学生的名声还真是差多了... 我们跟着也不受关照了.
德国足球加油
发表于 2012-6-24 10:41
本帖最后由 德国足球加油 于 2012-6-24 10:44 编辑
不承认没什么用,教授在法官面前的可信度比你大多了,举例来说,你可以否认警察目击的事实么,尽管警察当时没录像。法官相信了,你就没办法,抵赖会相反堵死了从轻处理的可能。
德国足球加油
发表于 2012-6-24 10:43
本帖最后由 德国足球加油 于 2012-6-24 10:46 编辑
唯一的可能是说初犯和一时糊涂而不是蓄谋已久, 争取从轻。德国不讲坦白从宽,但是有从轻处理的可能。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2-6-24 17:30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2-6-24 10: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也不懂,电视上不是都这么演么,而现实生活中很多案件也都是复审的时候推翻原供词的。再说,“坦白从宽 ...
西方也有deal一说.
oupiao
发表于 2012-6-24 19:42
楼主你这样的做法把"我在这里这么几年的形象"都毁掉了,这个帖子里居然还有很多同胞同情你教你打死都不要承认自己明明做错的事情,看着这个帖子我突然很伤心...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12-6-24 22:51
本帖最后由 并非如此 于 2012-6-24 23:54 编辑
德国足球加油 发表于 2012-6-24 11: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承认没什么用,教授在法官面前的可信度比你大多了,举例来说,你可以否认警察目击的事实么,尽管警察当时 ...
你的说法不对,如果只有你和一个警察两人,如果没有第三人, 等于是Aussage gegen Aussage, 法官一般不能随便相信警察的话,在 如果没有任何其他佐证,应以被告人利益优先为准。
这就是为什么如果只有一个警察抓到一些小的违法行为,一般都是批评教育,而两个警察,就会罚款, 比如骑车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