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jm1
发表于 2012-4-12 16:23
实际上,如果大家都按ls那个liangxiang说的就是一种合法的钻空子,这个没有人能够把你怎样。关键是咱们中国人把什么事情都当成产业来做,就咱们这个论坛就有多少人发贴,有偿寻人帮忙退税。自以为聪明,恰恰有时候就是聪敏反被聪明误。严格意义上说,骗税是犯了刑事罪。不要有一天,这个版块有人发贴求救,由于在机场退税被法院起诉,问大家怎么办。
xdjm1
发表于 2012-4-12 16:34
本帖最后由 xdjm1 于 2012-4-12 17:36 编辑
难道你能够肯定,我们这看贴的同胞不会说给德国人听。大脑是用来思考的,为什么老是有针对中国人的东西出台,难道不会思考吗。
ZANA
发表于 2012-4-12 18:34
小狮子 发表于 2012-4-12 11: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觉得变态,自己做了犯法的事情还不许人家抓?
事实是他们这么做了,的确抓到人了
irvine
发表于 2012-4-12 18:35
如果我没有理解错,楼主吃软饭,未来岳父给赏了一只名贵手表,然后楼主仍然不满足,又利用退税再捞了一笔钱。
是这样吗?
rodersberlin
发表于 2012-4-12 18:42
偷了就偷了,勇于承担后果,不要再犯。法制国家,钻空子的事情最好不要做!很多人为什么会被抓?1 贪图便宜,2 侥幸心理,3 自以为聪明。还有人居然在这里教大家怎么钻空子,真是不要脸。
听涛小筑
发表于 2012-4-12 22:22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2-4-12 13: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个逻辑我不理解:人家在德国买完东西,退完税,然后把东西赠与别人了,这种做法为啥不行???谁能给解释 ...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对境外旅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的政策。境外旅客要取得退税,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购物金额达到起退点,并且按规定取得退税申请单等退税凭证;在离境口岸办理离境手续,离境前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运出境;所购退税物品经海关验核并在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上签章;在指定的退税代理机构办理退税。
levi
发表于 2012-4-12 23:23
听涛小筑 发表于 2012-4-12 2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离境退税政策是指对境外旅客在退税定点商店购买的随身携运出境的退税物品,按规定退税的政策。境外旅客要 ...
说的很清楚!
lz已经是一个例子了,因为很多人这样做过,所以lz也冒险做了。但这样做,是要承担风险的,就像偷东西一个道理。当然偷东西也分技术好的和坏的,就像ls有自己觉得自己智商高的,也就是技术好的,尽管多试几次吧,也许下次就被抓,也许一直都幸运呢。
cubid007
发表于 2012-4-12 23:51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2-4-12 13: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按照你的意思,这个东西永远都不能在申根国出现?从纯的理论角度出发
再回就得交税。
jianggqcool
发表于 2012-4-28 08:38
这种事情真没必要争论成这样,某些人自以为清高就上纲上线的教育那些所谓偷税犯法的,试问现如今有多少事情是能做到合法合理公正,无论国内国外都一个样,自己想做就做不想做就不做,决定要做就要做好心理准备去承担后果,不要到受处罚的时候后悔就行,决定不做的也不要就此事对别人评头论足,试问你这一辈子难道没做过一件违法或违反道德的事?具体做什么我就不详细列举了,总之你哪怕做过一件就没有资格在这里对别人进行批判。
我是这样认为的~
fm43
发表于 2012-4-29 00:20
本帖最后由 fm43 于 2012-4-29 01:25 编辑
爱吃山楂片 发表于 2012-4-12 13: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个逻辑我不理解:人家在德国买完东西,退完税,然后把东西赠与别人了,这种做法为啥不行???谁能给解释 ...
东西不能赠予长期在欧盟居留的人,不然还是要交税的。
这是从上面的回帖推测出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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