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定后,自保的可能性(更新领馆回复)
本帖最后由 CherubEcho 于 2012-4-17 11:08 编辑又仔细读了探亲访友签证的新规定,注意到下面这段话:
“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一同到申根国旅
行,则应提交以下材料:
- 已签字的担保书
- 中国居住证(身份证)复印件
- 由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
- 在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申根国接待家庭提供的邀请信”
根据第一句话,担保人需要和申请人同行;根据第二点,担保人可能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推断——担保人可以是中国籍。那么,中国籍担保人到申根国是需要申请签证的,那么担保人的签证如何申请?是需要其他担保人担保?还是担保人可以直接是申请人,也就是说这段话的实际意思是申请人可以自保?
我给使馆去信询问了还没有消息,大家也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本帖最后由 CherubEcho 于 2012-4-17 11:13 编辑
Visa-Information 3:09 AM (7 hours ago) to me
你好!
目前尚允许申请人自己进行经济担保。但本馆签证领事保留要求申请人改变担保方式的权利。
顺致友好问候!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
领事签证处
以上为领馆给我的回复,明确说明是可以自保的,但是领馆可以要求改成其他担保人担保。
不放心的同学,也可以去信再确认,然后来交流一下。 领馆都是回这些模棱两可的话,所以最好还是德国这里担保靠谱点 CherubEcho 发表于 2012-4-17 11: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Visa-Information 3:09 AM (7 hours ago) to me
你好!
是的,我婆婆也是自保,但领馆打电话来要我这边的VE,我已经写信去交涉了,还没回音,等有消息上来说说 多多和毛毛 发表于 2012-4-17 1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楼上的,我原来想要父母自保,现在又找朋友担保了,做了VE,邀请函都都准备双份了,老麻烦了
四月新规定中的担保人与被邀请人的亲属关系认证怎么办呢? 关注中。上周也信了。等回信中。如果能自保我就不去办VE了。学生没办法啊 多多和毛毛 发表于 2012-4-17 1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楼上的,我原来想要父母自保,现在又找朋友担保了,做了VE,邀请函都都准备双份了,老麻烦了
你好,我情况和你差不多。请问你请朋友担保,那邀请也是朋友开吗?
我也是因为 VE 没办法开,才请朋友担保的,但德国这边不要求担保和邀请是同一个人,所以只能是我朋友给我的家人开邀请,以朋友关系来邀请我家人。 但其实他们是不认识的!
唉,这个问题不知道怎么解决,请问你走到哪一步了,能交流以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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