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k88mouse 发表于 2012-4-25 19:03

(学校出示证明,没有法律问题,已解决,无惩罚)入学后因无知没及时改学生签证,延

本帖最后由 pink88mouse 于 2013-5-2 10:39 编辑

因为这一年我确实在学校学习,有成绩单证明,学校老师很nett地帮我写了保证书,证明我是好学生,无非法活动,忘记换签证是无心之过。
后来Einwohnersamt给我了一次面试机会,我准备了在德国期间所有活动的证明(语言学校,DSH成绩,所有申请学校的Zulassung和Absage,和教授的联络信件, 入学证明,成绩单和教授的保证书...), 一一跟他们解释. 他们就继续给我发放签证了,没有任何法律问题,我也没有违法,也没有任何罚款。警察局那边也帮我澄清了,后收到法院的信,因证据不足案子已撤消。
总之最后除了让我担心了3个月,浪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外,没有任何不良后果。但希望大家都能以此为戒,一定注意自己的签证,绝不可马虎。

本人于2010年9月在柏林拿到两年(即到2012年6月)的“Studienvorbereitung"签证,当时已经考过语言,但没能申请上冬季学期,所以自己继续申请,于2011年4月夏季学期入学,目前已注册3个学期。
其间因为无知(认为签证没过期就不用更改)没及时更换签证.
2011年12月底回国20天,2012年1月回来后申请延签,结果档案调了3个月,4月份才给我Termin去延签。
延签时被面试官指出签证于2011年4月就已过期,情节严重。几天后收到通告,指出由于我回国持无效签证入境是违法行为,违法了XXX的法律规定,现在拒绝继续给我签证。

目前学校念在我行为检点,成绩优异,给我出示证明,并与面试官电话沟通给我要来了个Termin,让我准备N多材料解释自己。

但无知触犯法律在先,不知此事有无回转余地,如果面试后再被拒,我想请求法律帮助。请有信息的人与我联系。

谢谢。希望大家不要犯我这么白痴的错误。

smartshuai 发表于 2012-4-25 20:06

2011年4月就已过期?为什么?他的意思是不是说,你延的学生签,但是你又没有入学,所以就作废了?
好好准备材料吧,应该没有什么事情的。
我当初转专业,转完去延签,延签官也是很严肃的告诉我,转专业就是改变了居留的目的,必须通知外管局,我没有通知,情节很严重。我都傻了,我哪知道我转个专业,学校都没变,还需要通知外管局啊!所以我就态度很抱歉的给她说我真不懂啊……然后就叫我补材料啥的过去了~~后来听说还有人因为这个被罚钱,但这都是小事了,对吧。

ppcai 发表于 2012-4-25 20:34

寻求法律解决应该问律师,学校有专门的为学生服务的律师,你去学校Asta问问

ZANA 发表于 2012-4-26 07:51

我们这里有人因为这个被强制送回国,要求重新签证在出来

klar. 发表于 2012-5-9 19:49

按道理是应该注册后三周内马上去换的,外管局若真的按条例处理,律师也没办法,顶多找找相关案例来做辅证。这种情况应积极咨询外国人居留法的相关条例,求助ASTA免费法律咨询,注意此律师得熟悉外国人居留法才行。要不然可以访问 frag einen anwalt . de 网页,发个德语帖子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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