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找人代收信,又是离开这么久的,应该找能看信的人带收,必要的时候拆开来看下是不是很重要的及时通知 ...
这个说的在理,这些信,应该都是挂号信,需要签名查收的
代收了应该通知楼主一声的
哎,这次只能吸收教训了
希望楼主顺利解决问题 wakaka 发表于 2012-5-1 18: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搬家的话,在新住址登记了,银行那里地址一般都是第一时间去改的捏
而且既然走法律程序了,警察那里查 ...
如果lz的朋友一直签收lz家的信,那你说的这些都没用
有人歉收就是歉收的人负责把信送到
如果是平信不要签收的那估计还可以争取一下
不过我估计那些律师信特别是警察局的Staatsanwaltschaft的肯定是要签收的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8: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既然是找人代收信,又是离开这么久的,应该找能看信的人带收,必要的时候拆开来看下是不是很重要的及时通知 ...
我当时是在一些机构那里把地址改到一个会德语的女友那里,让她代收
原地址的还是收部分的信,Postbank因为不常有信,最多就是很久一张对账单,就没改
没想到在这部分出了岔子
我回来德国以后,3月才在新的城市ummelden了。那些要命的信之前就发过了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8: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lz的朋友一直签收lz家的信,那你说的这些都没用
有人歉收就是歉收的人负责把信送到
签收的信信封上能看出来吗?我看着都是普通的信封,是上面有很细一行机打的号码?
汗死了
刚出门看了圈,周围有俩律师。我待会查查价格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8: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lz的朋友一直签收lz家的信,那你说的这些都没用
有人歉收就是歉收的人负责把信送到
律师信和警察局的。 都不用签收的。 这点我确定。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5-1 18: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家还从没收过需要签收的信件呢 不都是直接投收信人信箱里了吗?
直接投信箱里的是平信
要签收的信是加上Einschreiben dahli 发表于 2012-5-1 19: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律师信和警察局的。 都不用签收的。 这点我确定。
那我错啦,估计的
Gerichtseinladung要不要签收?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9: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我错啦,估计的
Gerichtseinladung要不要签收?
这个应该要的。 或是那种挂号投递的。 dahli 发表于 2012-5-1 19: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应该要的。 或是那种挂号投递的。
不过我们收到过催帐得要签收
因为是超速罚单,所以是从警察局发来的
Einschreiben就是贵点,所以他们是不是也是能省就省啊 kartoffelnsalat 发表于 2012-5-1 19: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过我们收到过催帐得要签收
因为是超速罚单,所以是从警察局发来的
我老公也收到过。没有签收啊。 本帖最后由 kartoffelnsalat 于 2012-5-1 19:43 编辑
dahli 发表于 2012-5-1 19: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老公也收到过。没有签收啊。
可能各地不同吧
不过Einschreiben信封上应该能看出来,Post应该会盖个章或者贴个条什么的,好久了不记得了
哇哩 发表于 2012-5-1 18: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当时是在一些机构那里把地址改到一个会德语的女友那里,让她代收
原地址的还是收部分的信,Postbank因 ...
假设是诈骗,你准备反驳的材料。
出德国,来德国,退旧房,租新房,合同。
关于自己结婚,办酒。什么事儿。有理有据的证明。
列下你想问的问题,
去警察局,带上一个会处世的德国朋友。当地德国警察,可能不理这样的小CASE。
但谁知道。试试。
你找律师,也是得自己整理材料的。还得付费。
dahli 发表于 2012-5-1 19: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律师信和警察局的。 都不用签收的。 这点我确定。
哇
维也纳都要签收的说 哇哩 发表于 2012-5-1 00: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斑斑觉得是转原来应付的费用,还是最后一次告知我的附加费用一起?
看我的短信。你先把所有检查院,法院和律师的信看清楚了,然后再决定怎么转钱,申诉。法律上的程序不是你认为应该做的就是对的。有时候会耽误你。需要申诉的一定要做,否则,如果要上庭,你不申诉原因,就会认为你自动默认对方对你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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