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巫sara
发表于 2012-5-3 16:37
cnhktw 发表于 2012-5-2 11:25
关注,我家现在也有一摸一样的困惑。
LZ和当地外管局了解过后能来说一下具体程序和做法吗?
问了外管局了,答复如下:
如果出境不超过6个月,啥也不用做,视为在德国。
如果出境超过6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那么在走之前去外管局开一张证明,需要告诉他们离境多久,外管局也要登记的。他们登记了,就不影响将来换长居,依然还是团签3年后能换。那个证明的名称没有问,相信真要去开的时候一说他们就知道的,将来回德国也要靠此证明入境的,因为现有的签证离境6个月后就作废了。
出境超过2年的,就木有办法了。
ditu
发表于 2012-5-3 16:40
女巫sara 发表于 2012-5-3 17: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了外管局了,答复如下:
如果出境不超过6个月,啥也不用做,视为在德国。
依然还是团签3年后能换。 单这个就够,不需要工资保险等证明文件?
女巫sara
发表于 2012-5-3 16:46
ditu 发表于 2012-5-3 17:40
单这个就够,不需要工资保险等证明文件?
哦我没说清楚,申请换长居的时候,两人都必须是回到德国居住了的,所以保险啊工作啊都是要有的。但至于拿到团签开始到你可以换长居这3年当中出去待个半年~2年的,用这个办法就不影响回来以后换长居。
cnhktw
发表于 2012-5-3 19:31
女巫sara 发表于 2012-5-3 17: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哦我没说清楚,申请换长居的时候,两人都必须是回到德国居住了的,所以保险啊工作啊都是要有的。但至于拿 ...
不影响的意思是你现在在德国居住的时间,合同结束回来申请永居照算在3年之内呢?还是不算,以后回来还得从零开始要住满3年才可以申请永居?
nj0800
发表于 2012-5-3 21:16
chezshen
发表于 2012-5-3 23:07
女巫sara 发表于 2012-5-3 17: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了外管局了,答复如下:
如果出境不超过6个月,啥也不用做,视为在德国。
问题是你老公能不能在德国abmelden,理论上说,你的家庭团聚时跟你老公的,你老公如果不再德国anmelden了,理论上你的拘留就作废了,你应该跟你老公去另一个国家注册了
chezshen
发表于 2012-5-3 23:11
女巫sara 发表于 2012-5-3 17: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哦我没说清楚,申请换长居的时候,两人都必须是回到德国居住了的,所以保险啊工作啊都是要有的。但至于拿 ...
你们找个工作出去1,2年会在回来??
万一1,2年后不回来了,你老公anmelden在第三方国家,那你在德国到时候还能换长居么?
女巫sara
发表于 2012-5-4 07:09
cnhktw 发表于 2012-5-3 20:31
不影响的意思是你现在在德国居住的时间,合同结束回来申请永居照算在3年之内呢?还是不算,以后回来还得从 ...
外管局的说的意思是这半年到2年会仍然依照我们在德国计算。
女巫sara
发表于 2012-5-4 07:25
chezshen 发表于 2012-5-4 00:11
你们找个工作出去1,2年会在回来??
万一1,2年后不回来了,你老公anmelden在第三方国家,那你在德国 ...
临走时要去外管局登记并拿证明,就是为了abmeldung之后仍然能让拘留不作废。
而且到时候登记离境多久,到期了就得如期回来,否则也不行。所以当然过了1、2年我们仍然打算继续留在第三国的,就肯定保不住我的德国居留和换长居的机会了,必须重新申请家团。
老公现在的这个工作机会的确人家说的也是只先签一年的合同,之后是否续约还要看双方意愿。有了外管局这个信息么,至少给了我们一个去试一下的机会,如果在那边不开心的,一年后就回来。如果很开心的,那就大不了牺牲这个后年的长居,等以后回德国的时候重新再来个三年吧。总是要综合考虑整个家庭的各个利弊,如果第三国的工作机会还不如德国的,我们自然不愿意浪费我的长居机会在第三国待的超过2年。但如果真的是个很好的工作机会,去了之后发现比在德国还开心的,我也不能就为了守这个德国长居而让他放弃工作。
chezshen
发表于 2012-5-4 09:16
女巫sara 发表于 2012-5-4 08: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临走时要去外管局登记并拿证明,就是为了abmeldung之后仍然能让拘留不作废。
而且到时候登记离境多久,到 ...
一年的合同,奇怪啊。。。这样太冒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