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st 发表于 2012-5-10 20:38

急寻"太有才",帮忙有关房屋中介合同

本帖最后由 lust 于 2012-5-10 21:38 编辑

看中了一处房子,已经签了reservierungsvereinbarung,中介费是房价的3.57%,当时交了房价的1%作为订金。之后,因为一些原因,我们不想要这个房子了。
我想知道,我能否拿回部分订金?因为我看到网上有人说,订金不应该超过整个佣金的10%,也就是不能超过房价的0.357%,而我交了1%。当初签的时候,我以为这些都是正常的标准。我知道订了房子毁约肯定要损失订金的。但是,如果他们的订金不合理,我是否能拿回我多交的那部分呢?
希望得到"太有才"的帮助。已经给你发了站内短信!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2-5-11 10:15

http://dolc.info/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78647

lust 发表于 2012-5-11 21:48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2-5-11 11: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http://dolc.info/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278647

谢谢回复!
现在的情况是,中介承认当初签协议的时候,订金是可以商量的,但他并没有和我们说。只是说reservierung时的价钱是房价的1%。然后又说,他们公司规定是交中介费的20%,只同意按照20%的价钱把多交的钱退给我们。
关于你给我的链接,我看了,只是一个䅁例,我该怎样反驳他?需要找律师么?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2-5-14 11:04

本帖最后由 太有才了 于 2012-5-14 12:04 编辑

Hier ist nur ein Beispiel: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2-5-14 11:07

lust 发表于 2012-5-11 2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回复!
现在的情况是,中介承认当初签协议的时候,订金是可以商量的,但他并没有和我们说。只是说re ...

需不需要找律师,要听听网友的意见。

lust 发表于 2012-5-16 10:52

太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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