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2 发表于 2012-5-17 09:53

gu 发表于 2012-5-17 0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第一次评论我就写了事实经过,但是网站给我发了以下的邮件,让我改,不然网站会把它删除。

网站注册的 ...

让你修改倒是没错,因为你的说法其实真是出于误会,洗牙都是按时间算,不是按嘴算,哪来什么满嘴半嘴的。一般情况洗牙是半小时四十分钟,但如果从来没有洗过牙,口腔清洁也做得很差,做一个多小时,分两次,也不奇怪、不少见啊。牙医要吃饱了撑的因为那个告lz,结果还真没准。

说来说去,原来所有事情起因,就是网站给了对方一个email地址,然后lz就气死了{:5_371:}

gu 发表于 2012-5-17 10:05

本帖最后由 gu 于 2012-5-18 07:40 编辑

hh2 发表于 2012-5-17 10: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让你修改倒是没错,因为你的说法其实真是出于误会,洗牙都是按时间算,不是按嘴算,哪来什么满嘴半嘴的 ...

hh2 发表于 2012-5-17 10:22

gu 发表于 2012-5-17 10: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是没讲清楚,我知道洗牙不是半嘴一嘴算价格的。是实际全部洗完用时多久算钱。
要讲明白的是,我洗牙前 ...

这个说清楚了。看,中文都到现在才说清楚。。。 这才是sachlich的叙述。照这个说法实话实说,并表示因此不满意,就应该没问题呀,对方没法找麻烦,对其他读者又有帮助。如果我是lz,就修改现在情绪化的留言,把这段话写上去。

至于网站,既然只是给了对方一个email地址,那应该不算有什么过错呀。对方据这个email猜出是谁,是对方和lz的事,跟网站没关系吧,又不是网站泄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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