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ilinstar
发表于 2012-5-23 08:36
steinhause 发表于 2012-5-23 09: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的,需要时间过度阿
什么时候毕业的?
irvine
发表于 2012-5-23 08:38
这个事情你应该事先和学生处商量。
要是当地宿舍不是很紧张,求求情一般也就让你多住一个学期了。你什么都不做,这下麻烦了。。。
panorama
发表于 2012-5-23 11:17
steinhause 发表于 2012-5-23 09: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他好像毕业了
你这个朋友之前不去管房子的学生处去说,哪怕求个情,装装可怜也好,等到人家发现了要赶人了急了,只能怪自己。学生宿舍是给学生住的,已经毕业不属于学生,按照规矩确实不能再住。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2-5-23 11:29
楼主朋友可怜的同时,也有可怜的学生到处找房子奔波
flyingbullet
发表于 2012-5-23 11:29
今年出了新政策,Studentenwerk第一次在法律上被定义什么是Studentenwerk。
他们现在Kün合同比以前容易多了。
3N.Gin
发表于 2012-5-23 12:30
LZ求的应该是一条如果租房者会变成OBDACHLOS, 那么房东没有权利赶走租房者. 听过这个法律, 但是不知道在BGB的哪里...
xueli
发表于 2012-5-23 12:44
3N.Gin 发表于 2012-5-23 13:30
LZ求的应该是一条如果租房者会变成OBDACHLOS, 那么房东没有权利赶走租房者. 听过这个法律, 但是不知道在BGB ...
Los个头,延签帐上都有钱的。
xingyu
发表于 2012-5-23 12:58
之前应该给你发过一个信件: 说你的学生证明没收到等。如果你对此不反应,那么在某种程度不能证明你是学生, 所以你必须搬走。现在你必须去核那里的人沟通,看能否有转机?
kocjak
发表于 2012-5-23 13:19
steinhause 发表于 2012-5-23 09: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时间紧,任务重啊
。。。。彻底无语, 最多1个钟头的事情, 赶出去时间绝不止这点时间了吧, 成年人这点利弊不会考量吗?
rodersberlin
发表于 2012-5-23 13:36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2-5-23 11: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朋友可怜的同时,也有可怜的学生到处找房子奔波
有道理。
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