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有效期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penguindoudou 于 2012-5-24 15:30 编辑想邀请父母10月初来待3个月,到底是只能提前3个月去开呢,从开那天起生效呢?还是可以指定生效日期呢?
比如我现在能去开10月中旬生效的么?父母能待到明年1月么 本帖最后由 Prima! 于 2012-5-24 15:15 编辑
各个地区规定不一样,我们这是去开的日期算起,父母要在半年内离境,也见其他的帖子里有不同的规定,你最好还是咨询你们当地的外管局吧,顺便提醒你,最好把需要的材料也全问清楚,我们刚开始好不容易订到预约,跑去人家说邀请人十月才走,二月份开不了,害得我们等了好几个月再订预约,跑去又说NETTO不够邀请两个人,要办银行冻结,又跑银行,办好再去开,折腾了几趟,教训啊~~ 估计是开那天就生效了,不能指定生效日期,否则我现在 开一个,指定两年后生效,那也太扯了吧....
我好象在merkblatt上看到,过了六个月以后,可能你的经济状况已经变了,比如失业什么,所以外管局只能根据开ve前三个月的工资单来开 那个上面会写 从入境开始有效期为三个月 太感谢了!非常清楚,我还是去问问吧,回头汇报一下! 我们这得外管局明确告诉我了,从他开出来的那天开始算6个月有效。就是说他不管我要邀请的人什么时间入境,但实在VE失效前人必须离境。
因为我的VE是5月22日开出来的。我父母入境日期是8月份。他的意思,我有点亏了。其实还不是一样,父母做多只能逗留90天。到11月22日,我父母肯定已经离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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