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丝丝 发表于 2012-6-10 12:17

求助:又有一个问题,保险期限之后因病必须留德,产生的医疗费用谁管?

本帖最后由 猪丝丝 于 2012-6-10 14:12 编辑

问题1:请过来人指导下,要不要买62天以防万一飞机晚点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呢?还是就买31天?
还是如果飞机晚点严重的情况下再上网买份新的?

问题2:假如爸妈来了以后,因病,必须延长签证,然后继续呆在德国医院,但是保险这个时候已经过期了,费用是不是就要自己承担了?如果人在医院,再买份新的,可以吗?

zhangyunsisu 发表于 2012-6-10 12:26

去多少天就买多少天,从入境和出境的天数算起吧,我也是这样给妈妈买的呢,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qbh365 发表于 2012-6-10 18:10

延长拘留,保险也要相应的延长

猪丝丝 发表于 2012-6-10 18:27

qbh365 发表于 2012-6-10 1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延长拘留,保险也要相应的延长

但是人如果住在医院,保险公司会给延吗?
我老公说,一般德国医院就帮你稳定病情,只要医生说可以,就马上把人送回中国.不可能一直让你在德国住着.
觉得有点道理,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这样

qbh365 发表于 2012-6-10 19:56

本帖最后由 qbh365 于 2012-6-10 20:58 编辑

猪丝丝 发表于 2012-6-10 19: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是人如果住在医院,保险公司会给延吗?
我老公说,一般德国医院就帮你稳定病情,只要医生说可以,就 ...

这种情况我就不知道保险公司会不会给延了
如果没有保险,就只能自己付医药费了吧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12-6-10 19:59

只有延长保险

才能在外管局延签

至于病情属于不属于旅游保险的范围

要看保险公司了

l莲藕人 发表于 2012-6-10 20:32

这边保险保的只是你到德国境内以后才得的病的保险,如果这个病你在中国就有那么还是需要自费,保险公司不给报销。。上次我爸爸过来以后生病了,脚肿起来了。我们去医院看病,我们把账单邮寄给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核实以后说,生病的原因是我爸爸以前就有糖尿病,脚肿起来的原因是那天下飞机的时候雨水很大,把脚弄伤进水了,但是这都是以前的糖尿病所引起的并发症,所以他们一分钱都不会付给我们。。。我们也是全都自费治疗的。。

猪丝丝 发表于 2012-6-10 20:39

本帖最后由 猪丝丝 于 2012-6-10 21:42 编辑

l莲藕人 发表于 2012-6-10 21: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边保险保的只是你到德国境内以后才得的病的保险,如果这个病你在中国就有那么还是需要自费,保险公司不给 ...

{:5_350:} 这个有点过分,有的保险公司应该给付的,当然他们只负责给你爸爸消肿,不负责治本

ruojun 发表于 2012-6-10 20:41

l莲藕人 发表于 2012-6-10 21:32
这边保险保的只是你到德国境内以后才得的病的保险,如果这个病你在中国就有那么还是需要自费,保险公司不给 ...

你这个是哪家保险啊?

猪丝丝 发表于 2012-6-10 20:41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12-6-10 20: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只有延长保险

才能在外管局延签


对阿,反正风险肯定是有的.他们可能出钱把人运回去,但是有些情况还是不要动,继续住在德国的好.反正保险公司说的算,不同意就只能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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