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修理周期过长的法律规定?
我租的是房屋公司的房子,他们有很多外国人包括中国人的客户,所以和他们打交道,起点低,好说话,行动也算快,我的麻烦事:临街的窗户外面有一个帘子,可以遮阳可以挡一些噪音,我晚上都会拉下来,在室内窗户旁边有一个拉绳。。
3月端了,看断裂的痕迹明显就是长期使用的磨损,这个不纠结。。或者以后再纠结
3月中我保修
4月中在此催促,没过两天负责维修的人就来登记了,很NETT,说东西要回去备料,然后和我联络,我想想也是,这东西也不可能总是有备货的。。
现在时6月中。。仍没有消息。。确定不是我联络方式的问题。。
我的问题是:
这个窗户非常重要,是我主要采光的大窗户,尤其是夏天,风和日丽的时候我狠喜欢打开它,家里也有植物。。
我不知道是否有法律约束,多久一定要给我一个说法,有没有规定公司要对此给予我赔偿。。。
或者是根据合同细节?
现在房租公司的工作已经履行了,他们通知了相关部门。。。我不知道我该做什么
谢谢 书面给最后期限并通知如果到期不给解决好,就Mietekürzung huangxiaolu 发表于 2012-6-24 12: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书面给最后期限并通知如果到期不给解决好,就Mietekürzung
好像我目前除了催促也只能做这个了,最标准,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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