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lzeit实习6个月,还是超过新法律规定的120天,怎么办?
刚毕业,刚找到了个6个月的freiwilliges Praktikum, 一周工作24小时,vollzeit,实习期过后会决定去留。虽然新法律从8月1号起可以延长至120天,但还是超过怎么办啊?需要让公司向arbeitsagentur提出申请吗?若是,那应该在实习开始前的多少时间提出申请啊?因为事情来的比较紧急,也没有经验,诚心拜托有经验的朋友解惑!谢谢 没看清楼主的发言,如果是freiwillig的话,可能有点麻烦 1周工作24小时,怎么能算voll zeit 呢? 那vollzeit是按每天8小时计算吗?我在想,就是我8月13号开始到12月13号是4个月,扣除假日和双休日应该是在120天之内的,那剩下的两个月就是在下一年了,也就是重新按120天算起了,这样还会有问题吗? 不是已经2012下半年了嘛,然后就明年2013了啊 所以这样是不是不用去申请什么arbeitserlaubnis? 每周24小时应该是三天吧,或者算5个半天?这个你最好问问公司的人事部,他们是管这个的。你就问他们:到底怎么算,给老子个说法。{:5_342:} 恩,合同我周五前应该就能收到,先看看清楚上面到底怎么写的再说。谢谢给出答复的你们!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