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困惑,关于自愿加班的问题
刚上班一个月,经常每天主动加班两个小时。公司里面没有加班费,只有gleitzeitkonto,每天的工作小时数是自己填的。公司带有dienstleistung的性质。 我的头跟我说,因为牵涉到和顾客之间的费用问题,所以一周最好不要超过40小时。
我个人角度上只是希望事情早点做完可以累积一点GLEITZEIT。况且任务也比较多,只好每天加班才能保证进度。
我很想问大家在主动加班的问题上是怎么处理的,难道真的就是要明明工作了50个小时只说自己干了40个小时吗? 听老板的,别加班了呗 只在必要时候加班。项目不紧,只是因为你自己想早点结束而加班并非是正确做法。你才入职,项目少,可以这样,那等你项目多了哪?按照你工作的性质,老板要求你加班的是迟早的。所以趁现在还能准时下班就抓紧享受。
来自: 萍聚社区 iPhone客户端 我们更惨,每个月最多只能5小时带到下个月,结果我每个月都有10多小时的超时,全送给老板了 我公司太幸福了,没有什么gleitzeit,每个月结算,加班直接给钱打在工资里了 如果是DL,在客户那做事,不要免费瞎加班,你的每个小时你老板都要问客户要钱的。 我们那感觉平均每个员工每天加班一小时!
关键是,这里没有加班的概念,无论干了多久,大家交上去的时间表,都每天只写8小时~ 还是不要加的太多了, 看看周围人怎么做的, 新入职场的不要太与众不同, 不管是太拔尖还是太拉后对于新人来说都不好. 本帖最后由 hallo2012 于 2012-7-5 20:59 编辑
不要轻易加班,公司会认为你故意要钱的。我们überstunde多了是要给出合理解释的。我这个月stundekonto noch minus {:5_332:} ,可以前半个月minus,后半个月就好控制了,这样就可以控制不会太多überstunde了 基本不加班,控制好每月5小时之内。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