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mmerrain4 发表于 2012-7-19 10:55

请教关于VE的问题

本人学生,想邀请女朋友来德。今天去外管局,什么都没问,直接让交25欧给开了个Verpflichtungserklaerung。我问了那个工作人员还需要我自己写个邀请函不,她说这个就是邀请函。。。。这张纸的最后写着:Die finazielle Leistungsfaehigkeit der Verpflichtungserklaerenden wurde nicht glaubhaft gemacht.
请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还需要我女朋友再去自保吗?

ww1218 发表于 2012-7-19 11:07

你这个就是没有经济能力的担保书,没有用,你没拿工资单什么的去吗?

summerrain4 发表于 2012-7-19 11:11

ww1218 发表于 2012-7-19 12: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这个就是没有经济能力的担保书,没有用,你没拿工资单什么的去吗?

还是学生,那么就是还得在国内办理自保的吧

ww1218 发表于 2012-7-19 11:16

summerrain4 发表于 2012-7-19 12: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是学生,那么就是还得在国内办理自保的吧

可以问工作人员可不可以存一笔钱作为担保。现在上海对于自保的回答不是那么明确,可能会要求你提供VE的。

summerrain4 发表于 2012-7-19 11:22

ww1218 发表于 2012-7-19 12: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问工作人员可不可以存一笔钱作为担保。现在上海对于自保的回答不是那么明确,可能会要求你提供VE的。

好的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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