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仅举一个例子,外派合同有总有三方,一个是外派公司,一个是被派去的雇员,还有一个是接受外派的公司。你 ...
问题是LZ在中国不需要工作许可...公司要做成带薪休假派回国几个月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吧? 中国人国内不需要工作许可,跟人事商量下,不出entsendung的合同了,用你现在的合同加上协商数额的出差补助,你们双方不是都省事了。 ga6570 发表于 2012-7-23 2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跟你们人事部门说不需要!!!只是那个中介出的馊主意来赚你们点钱。而且这个馊主意肯定行不通,你报税的时 ...
主要是中介说凡是在中国工作的人都必须交所得税,而交所得税的前提是要有合同。 我查了一下国内的税务规定是这么写的:.....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受雇取得的薪金、工资
和其他类似报酬,除在缔约国另一方受雇的以外,应仅在该缔约
国一方征税。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受雇取得的报酬,可以在该缔约
国另一方征税。
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在缔约国另一方
受雇取得的报酬,同时具有以下三个条件的,应仅在该缔约国一
方征税:
(一)收款人在有关历年中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停留连续或累
计不超过一百八十三天;
(二)该项报酬由并非该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
表该雇主支付;
(三)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常设机构
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我的理解是,如果是拿德国合同,在中国就可以不交税。
出差原则上只能最长3个月。我明年上半年会在国内连续待超过3个月,所以估计这条行不通。 adgjl 发表于 2012-7-23 2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仅举一个例子,外派合同有总有三方,一个是外派公司,一个是被派去的雇员,还有一个是接受外派的公司。你 ...
sorry,我不了解在外派合同中,必须要有第3方。
去了国内也是在客户那里跟着做项目,请问客户可以成为合同的第3方吗?这个第3方有什么必须条件吗? adgjl 发表于 2012-7-23 23: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仅举一个例子,外派合同有总有三方,一个是外派公司,一个是被派去的雇员,还有一个是接受外派的公司。你 ...
其实我觉得应该这样假设:一个德国人,在中国大学毕业,在中国找到了工作,申请了工作许可,然后他被中国公司又派回德国工作,请问,他在德国必须要有工作合同吗? xianwubo 发表于 2012-7-24 11: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人国内不需要工作许可,跟人事商量下,不出entsendung的合同了,用你现在的合同加上协商数额的出差补助 ...
谢谢,我去问问,实在不行,就只好3个月,3个月地算出差了。再问一下,请问出差有没有法律规定公司每天必须发的补助的数额。 阿尔 发表于 2012-7-24 21: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我去问问,实在不行,就只好3个月,3个月地算出差了。再问一下,请问出差有没有法律规定公司每天必 ...
你算德国企业的员工,中国企业不给你发工资,就可以不需要劳务合同,也不需要上税。出差补助各个公司规定不一样,如果你公司没有相关规定,你可以跟公司商量好一个出差补助的数额。 阿尔 发表于 2012-7-24 20: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sorry,我不了解在外派合同中,必须要有第3方。
去了国内也是在客户那里跟着做项目,请问客户可以成为合 ...
外派合同不能随便写个地方,必须有个接受单位。被派去的员工如果不需要在该国的工作许可,可以省去这个步骤,否则还要单独申请工作许可。你们客户可以作为外派合同的接收单位,但是你们公司还得和客户公司单独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下和那个中介公司也差不多),你的工资和福利必须由客户单位承担,然后再和你们公司结算,从会计角度上讲非常繁琐,中介公司会更简单,客户公司也未必爱管你们的闲事。
你举的德国人的例子也一样,他回德国也只能算出差。
嫌麻烦就只能按出差算。 有人碰到过这种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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