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Arbeitserlaubnis,我的情况好像有点诡异
我是学生,去年延签后签证刚好今年10月底到期。然后现在我找到了实习(freiwillig的),面试的时候说是让我做3个月,我想那正好,可以用学生打工的90天,就不用申请Arbeitserlaubnis了。结果今天收到公司寄来的正式合同,合同上确实是3个月,从8月到10月底,但是寄来的文件里居然我还发现了一份公司HR已经填好的Arbeitserlaubnis申请表,从10月底到明年1月底,HR特别贴了附言让我拿着这个去申请Arbeitserlaubnis。我晕,不是说好了3个月吗怎么突然给我改成6个月了。而且我的签证10月底到期,本来想到那个时候拿着Studienbescheinigung再去延签的,但现在难道要我提前延签?否则拿着10月到期的签证去申请10月底到明年1月的工作许可不是很奇怪?完全混乱了,求指点。 让你申请工作许可,应该是为做两手准备,反正不花钱。一旦公司想让你多做一两个月而你又同意的话,就免得到时候麻烦了,愿不愿做还是你说了算。至于延签问题,建议还是去问问签证官本人,只要对方够nett并且本着为你省钱省事的原则办事,会给你一个最佳方案的。
还有,不是说已经开始实行120天打工时间了吗,不知道可不可以算4个月 jasmin929 发表于 2012-7-24 18: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让你申请工作许可,应该是为做两手准备,反正不花钱。一旦公司想让你多做一两个月而你又同意的话,就免得到 ...
多谢,看了你的解释觉得清楚一点了,我明天就去外管局问问状况。
也就是说就算申请下来Arbeitserlaubnis他们也不一定要我,嗯,不知道如果申请了Arbeitserlaubnis最后又没去的话对我会不会有什么负面影响? dsdfv 发表于 2012-7-24 20: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多谢,看了你的解释觉得清楚一点了,我明天就去外管局问问状况。
也就是说就算申请下来Arbeitserlaubn ...
我觉得这个人事办事挺周全的,或者说做人事的就该这样。有了这个Arbeitserlaubnis是个好事,那起码说明公司的态度就不是让你做完3个月就走人,无论出于什么理由,起码有让你多做几个月的可能(当然啦,公司也是自私的,毕竟每个实习生多做几个月对公司是有好处的)。具体怎么样都顺其自然吧,看你想要什么了。如果你想要一个以后找工作的砝码,那3个月的实习的确不是那么拿得出手,时间长点的分量越重。如果你实习后觉得公司不错,将来也希望入职工作,那多做俩月没坏处。既然是freiwillig,那你不用想pflicht那样交差走人。我现在的也是freiwillig,开始时说的是3个月,最后签合同时成了5个月,刚开始时我也有些小不爽,但想想跟公司谈的条件是剩下的论文也帮我搞定,而且Leiter将来希望我留职,多做俩月也没啥大不了 jasmin929 发表于 2012-7-24 22: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个人事办事挺周全的,或者说做人事的就该这样。有了这个Arbeitserlaubnis是个好事,那起码说明公 ...
好详细的解答,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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