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图书馆存包箱被撬,东西遗失,是否可以告图书馆?
昨天在图书馆写论文,中途去存包处取东西的时候发现我的柜门大开,里面空空。联系管理员,说是被盗,还说这种情况经常发生。还指给我看柜门内侧贴的一条小字,大意是不要放贵重东西。我不懂德语,也没有注意过上面的内容。图书馆没有任何监控,我的东西肯定找不回来了。报了警,做了笔录,就结束了。
遗失的东西有电脑包,钱包,钱包里面银行卡信用卡各种卡,国内身份证,现金80欧,还有钥匙和我的住址。其他零零碎碎的想不来也不大重要。
图书馆的意思就是我自己不注意,丢了白丢。我想问下,这种情况,确实我自己不小心是有责任的,但是我可以告图书馆要求承担部分责任吗?因为毕竟他贴了那张小纸条,是不是这样就真的全都是我的责任了?
其实损失也不是特别大,就是停卡和办卡各种麻烦。但是就是觉得图书馆的态度真的很冷漠,好像这都是我自找的,等下我再去学校找找看法律服务什么的。。。求各位帮帮忙
图书馆如果有明文规定,对负责后果不负责, 并且写在公开的地方,那么就没有办法了 如果LZ有法律保险。无论图书馆是否写了对后果不负责任,都可以试图去告图书馆,只要确实是由于图书馆的过失导致LZ的财务损失。 丢了钥匙,还有住址,楼主联系hausmeister了没有? 学校衣柜那儿没监视摄像机什么的吗?
不报警? 看到钥匙,就觉得损失小不了。。。
楼主去问过hm需要赔多少了吗 wuxiaojie 发表于 2012-7-26 09: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图书馆如果有明文规定,对负责后果不负责, 并且写在公开的地方,那么就没有办法了
谢谢,我今天去学校找了秘书,也是这么说的。法律服务办公室正在放假,估计去了也是这个结果。 谷不到狗 发表于 2012-7-26 15: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丢了钥匙,还有住址,楼主联系hausmeister了没有?
昨天发现情况就立即报警了,警察给我的房东打了电话,我回到家之前门锁就已经换过了,给了我新的钥匙,没有要钱。我觉得是那个警察说了什么吧。那个女警人很好的,跟我讲拿着她给我开的证明,可以去办所有遗失的东西,任何人让我交钱我都可以拒绝,实在不行就给她打电话。事实是房东根本没提换锁的钱的事情,就把钥匙给我了。 本帖最后由 mishille 于 2012-7-26 17:55 编辑
mymy365 发表于 2012-7-26 17: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到钥匙,就觉得损失小不了。。。
楼主去问过hm需要赔多少了吗
没有哎,他们换了锁给了我新的钥匙,别的没有提。突然想到会不会从押金里面扣啊。。。。 melange 发表于 2012-7-26 15: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LZ有法律保险。无论图书馆是否写了对后果不负责任,都可以试图去告图书馆,只要确实是由于图书馆的过失 ...
没有法律保险。。。也从没想过会遇到这种事情,马上要离开德国了,还留个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