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lududu 发表于 2012-8-2 16:35

德国10年,工作原因派回国2年,现又派回德国工作,能申请Niederlassung吗?

请问下大家,在德时间中断2年,是不是以前累计的时间就不算了,要重新累计呢?{:5_317:}

本人学生签6年,毕业后工作签5年(§18 AufenthaltsG),后派回国工作2年(走前没有申请用居{:5_344:}),现在又被派回德国,绑定工签,预计是5年,现在是5年的第一年。

1)这种情况能申请Niederlassung吗?
2)§18b 毕业生工作2年后可申用居的,一定要是应届毕业生吗?我是04年的毕业生,此后一直工作,累计Rente早超过60个月了。

有知道的高人吗?谢谢啦~~{:5_316:}

irvine 发表于 2012-8-2 16:47

申请兰卡吧。。。

bailududu 发表于 2012-8-2 16:54

谢谢,我研究下,蓝卡有没有时间要求呢?我今年才派回来,此前中断了2年。。。

事事顺 发表于 2012-8-2 20:21

我看杜塞的外管局网站上还是说的要缴5年的养老保险,请问有人去杜塞问过了么?

giessenuni 发表于 2012-12-12 22:18

绝对没问题,我和你情况一样,现在搞定了。去外管局吧,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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