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人士,关于分期付款合同
本帖最后由 insekten 于 2012-8-9 10:01 编辑我7月10日网上在o2online买了个分期付款的手机,他们11号寄出,我都不记得是13号还是14号可以收到,我23号退回去,他们24号收到,25号又给我邮寄过来,理由说,货物超出退货时期(14天),不可退。我打55222问怎么回事,55222说是发货退货部门问题,给我另一个电话。另一个接电话说,还是找55222 。
居然扯皮。
为这240欧元的手机,有律师愿意接这样案子吗?而且找律师,律师费也不止240欧元阿。
后来给O2写信,他们给的书面回复是,7月10日我是在o2店里的上网购买手机的,并且当时在o2店签了合同,合同生效,就没有退货权利了,现在完全不提货到后14天的退货期了。但是当时在店里时,因为是会邮寄给我,我看不到货品,特意问,我收到货后,觉得不合适能不能退货,工作人员说没有问题,说收货后14天里可以退货。
有没有懂相关的法律人士给点招数?
自认倒霉吧,以后不要上o2买手机了,买裸机应该上亚马逊。 为嘛要退? 找德国的消费者协会,用google找当地的消费者协会。 你先把你收到货的单据,以及寄出的单据保存下来,同时把他们的规定的条文找出来,郑重地给他们写一封信,要求他们给你的退机子的证明 签了分期付款购物合同后还能退货吗?
而且签合同时,我都还没有拿到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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