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伊 发表于 2012-8-15 03:29

德国救济金领取者探望中国妻子报销要求遭拒

来源:德国之声
   
   
      
   
    位于德国达姆施塔特的一家法院裁决,哈尔茨IV救济金领取者不能因探望生活在海外的生活伴侣而额外申请补贴。一名现年58岁的生活在法兰克福的哈尔茨IV救济金领取者前往中国探望他的妻子之后,要求从法兰克福的职介中心得到相应的旅行补贴遭到拒绝。这名男子称,他在新加坡工作期间与一名中国女子结婚。此后二人分别返回各自的国家。他说,他的妻子交不起德语班学费,因此不能搬到德国来与他共同生活。

Hero2008 发表于 2012-8-15 05:53

嫁得好

{:5_387:}

yanadi 发表于 2012-8-15 07:33

这个要求也有点过头了吧

留德老驴 发表于 2012-8-15 08:29

还要法院裁决,说明靠谱儿,
其实,他可能弄错了某个环节,拿到钱不难,关键是如何申请,探视妻子,天赋人权

Hero2008 发表于 2012-8-15 09:38

留德老驴 发表于 2012-8-15 08: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还要法院裁决,说明靠谱儿,
其实,他可能弄错了某个环节,拿到钱不难,关键是如何申请,探视妻子,天赋人 ...

nein, scheiden lassen!

wld 发表于 2012-8-15 10:08

如果真给报了,这钱到底哪来的。。

mixmas 发表于 2012-8-15 17:42

建议政府给报销一个2手的男女可用充气娃娃,本论坛刚刚看见有人发帖子。。。{:5_323:}

三十年河西 发表于 2012-8-15 17:45

德语班费用都交不起?而且这个是团聚的要求之一?{:5_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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