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er617 发表于 2012-8-29 20:47

求助:新长居政策中的“工作性质”

新长居政策中的要求毕业后“工作两年”——有没有要求必须在德国工作?如果是德国公司派驻中国算不算啊?是不是只要交够24个月养老保险都算呢?
大家帮帮忙解答,多谢!

rosemary_2002 发表于 2012-8-30 15:57

新法里面没说‘工作2年’,而是说持有工作签证(18条)2年并交满24个月养老金。如果lz是回国工作其间没有工作签证,那就没办法算拉

mayer617 发表于 2012-8-30 20:27

,,,

mayer617 发表于 2012-8-30 20:34

哦,也就是说拿了工作合同,换上工作签证,具体去哪里工作并没有限制?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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