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ista 发表于 2012-9-4 17:0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9-4 16: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女方就是只烂苍蝇,直接拍死。不过一大男人连烂苍蝇都斗不过,你说该不该反省?

我妈那天说,我阿姨其实养了个女儿。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9-4 17:02

Amatista 发表于 2012-9-4 17:0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9-4 16: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根源还是出在你表弟身上,自己傻,没眼光没判断力,招来了苍蝇。

怎么说呢,婚前我父母也见过的。没看出女的是苍蝇,还觉得表弟这媳妇很顺眼很舒服,我表弟眼光好。不过女方的父母挺吓人的,看不出来是女孩子的父母。

你想啊,当初女的奔3,是她急着要结婚啊。她的表现当好很好啦。

catwyc 发表于 2012-9-4 17:04

德國的新婚姻法其實跟有沒有vertrag的關係也沒差了
印象中也是要結婚滿很多年才會判比較多錢給女方
好像小孩只要大於六歲女方就必須去工作(不像以前那樣假設有小孩女方就不能工作所以會有比較高的贍養費)

所以我真的覺得這個約現在搞不好還比較保護女方
(尤其是考慮到很多嫁過來的可能在娘家還比南方有錢)

Amatista 发表于 2012-9-4 17:05

诺 发表于 2012-9-4 16: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只是钱财上的损失,就当捐出去做善事了.
而且他们现在应该没小孩吧!总比在有小孩的情况下再离婚的好,到 ...

老实说,有小孩的话,女的就不离婚了
好像他们婚后女方很快有了,但是她工作卖力,小孩不久就没了。估计小孩没了后,女的就打算离婚了。

Amatista 发表于 2012-9-4 17:06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9-4 17: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怜了当父母的。

阿姨本来看上去很年轻的,现在据我妈说,一下子老了10岁,白头发都出来了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9-4 17:24

Amatista 发表于 2012-9-4 16: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代价太大了

阿姨家除了房子还在,新房的值钱家具都没了,积蓄也都没了


多亏房子还在,房子比家具重要。这事儿就看得出新婚姻法对当父母的来说有多重要。

发表于 2012-9-4 17:30

catwyc 发表于 2012-9-4 17: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德國的新婚姻法其實跟有沒有vertrag的關係也沒差了
印象中也是要結婚滿很多年才會判比較多錢給女方
好像小 ...

好久没见了,最近好吗?{:5_322:}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2-9-4 17:30

Amatista 发表于 2012-9-4 16: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算不是100%满意,但是如果决定结婚,还是要尽量维持婚姻啊。她离婚的这个理由真是

这算什么 ...

其实,我不坚持,如果决定结婚,还是要尽量维持婚姻。她离婚,不管有什么表面上的理由,但真正的理由只有一个,没爱了不想过了——可以理解,人结婚不就是为了幸福么,如果到底还是不觉得幸福那就离吧。但你这前表弟妹作出这种拉走男方父母给买的值钱家私,这是太缺德了。

发表于 2012-9-4 17:33

Amatista 发表于 2012-9-4 17: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实说,有小孩的话,女的就不离婚了
好像他们婚后女方很快有了,但是她工作卖力,小孩不久就没了。估计 ...

为什么会不离,她不是对你表弟的平庸很不满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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