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打酱油
发表于 2012-9-6 15:56
{:5_330:}这男的从头到尾都让人恶心
vous
发表于 2012-9-6 16:12
太猥琐了,受不鸟啊{:5_317:}
蓝枕头
发表于 2012-9-6 19:20
topd 发表于 2012-9-6 12: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家没事儿吧。。。。这是亲王马伯庸啊!
lz小心,祥瑞御免
长得是很像,但是不是他,不过我也不认识哈,是AC的人认识他发照片给我的
topd
发表于 2012-9-6 21:43
Valiant
发表于 2012-9-7 10:27
蓝枕头 发表于 2012-9-6 2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长得是很像,但是不是他,不过我也不认识哈,是AC的人认识他发照片给我的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norwegian
发表于 2012-9-7 11:30
擦!你们竟然敢黑亲王! 赶快祥瑞
Eggplant
发表于 2012-9-7 11:37
蓝枕头 发表于 2012-9-6 20: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长得是很像,但是不是他,不过我也不认识哈,是AC的人认识他发照片给我的
后来这个WS男在自己的微博里又发了个照片然后说是他自己。。。不知道真假。
正道
发表于 2012-9-7 11:38
祥瑞
cresporobben
发表于 2012-9-7 11:38
微博观光团前来围观楼主。。。。居然敢黑亲王,是嫌生活太顺了么。。。。祥瑞御免
星占
发表于 2012-9-7 12:08
Alewild 发表于 2012-9-6 15: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9岁大学毕业?女孩子上学早还是跳级多啊?没有人怀疑呢?
没看到19岁啊,只看到一条微薄说女孩是91年的
难道只有我傻了吧叽去一条一条翻微薄看了?。。。{:5_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