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natan0007 发表于 2012-9-6 21:31

离职空姐开代购网店 被判逃税获刑11年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离职空姐李某多次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逃税100余万元。前天,李某被市二中院一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

  30岁的李某曾是海南航空公司的空姐。离职后和男友在淘宝网上开店,销售化妆品。

  在前空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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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3.87+0.082.11%南方航空3.41+0.020.59%经营的化妆品生意中,曾在韩国三星电子有限公司任工程师的褚某帮了很大的忙。褚某说,他们公司在韩国开有免税店,员工有福利账号。他将一个离职同事的账号修改了信息,帮李某建了账号。李某通过这个账号能进到更便宜的化妆品。

  此后,李某和男友一起或分别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后通过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并在淘宝网的网店销售牟利。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1年8月间,他们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00余万元。去年8月31日,李某被抓获归案。

  受审时,李某虽然认罪,但称自己没有预谋偷逃税款。她说,自己每次入境时都随人群出去,没注意走的是申报通道还是无申报通道,不清楚带化妆品还要交税。

  李某说,她就是想凭自己的能力赚点生活费,不想再跟父母要钱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等3人的行为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褚某被判有期徒刑7年,罚金35万元;李某男友有期徒刑5年,罚金25万元。

tinatan0007 发表于 2012-9-6 21:31

现在国内网站讨论的都很激烈。不知道JMS怎么看

tinatan0007 发表于 2012-9-6 21:34

上面的文章是直接复制国内网站的内容,中间有些其它东东,JMS自动忽略哈。

luiswong 发表于 2012-9-7 01:08

没啥好说的,杀鸡儆猴,但是杀的光么,中国那么大,到时候就肥了一帮在海关有关系的。

倒霉了一帮没路子的。

用心回忆 发表于 2012-9-7 01:09

空姐不知道的话那比较扯~属于走私,其他的那种代购可能是逃税,大家都为了省钱,不是强制性的一般谁会主动去申报啊?

deutour 发表于 2012-9-7 02:04

我认识个人在海关工作,老婆不工作,就在淘宝上开店,卖的东西都是他在海关克扣白来的

花样中年 发表于 2012-9-7 06:09

deutour 发表于 2012-9-7 03:04
我认识个人在海关工作,老婆不工作,就在淘宝上开店,卖的东西都是他在海关克扣白来的

这个太无语啦!

flowerharp 发表于 2012-9-7 10:09

deutour 发表于 2012-9-7 0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识个人在海关工作,老婆不工作,就在淘宝上开店,卖的东西都是他在海关克扣白来的

这个看了太生气了

mirinda 发表于 2012-9-7 10:09

deutour 发表于 2012-9-7 0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认识个人在海关工作,老婆不工作,就在淘宝上开店,卖的东西都是他在海关克扣白来的

omg!!太黑了

天水宝宝 发表于 2012-9-7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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