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ypoy 发表于 2012-9-7 20:57

分居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家庭面临分裂,丈夫想分居,有几个问题请教:
1、在双方正式分居时及以后,收入高的一方的存款可以被要求拿出来负担没有收入一方及孩子的生活费用吗?还是只根据收入高的一方的工资来决定抚养和赡养费的数额?
2、正式分居时,在婚姻期间以双方名义买的股票和BAUSPARKASSE也都应该分开吗?怎样分?
3、KINDERGELD是以男方(德)父亲的名字登记的,正式分居前有必要改为母亲的名字重新登记吗?
4、正式分居时,无收入的一方(女方)可以申请救济吗?
5、无收入的一方无德国工作经验,还需继续学习德语及AUSBILDUNG MACHEN,这个费用是可以申请政府补贴,还是男方付费?
6、法律规定必须分居一年才能提出离婚,是不是一年后其中任何一方必须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7、如果在分居期间,收入高的一方突然亡故,退休金与遗产和存款等怎样分配(在无遗嘱的情况下)?有必要分居前就立遗嘱吗(无房产)?
8、正式分居必须找律师办理正式手续吗?费用大概是多少?
谢谢!

shadowboy 发表于 2012-9-7 21:36

分居时,你们还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明白?
能解决你一半问题
good luck!

xueli 发表于 2012-9-7 21:59

本帖最后由 xueli 于 2012-9-7 23:02 编辑

男人已退休?!女方语言差无工作无学历,不幸总是相似的。

3ypoy 发表于 2012-9-7 22:06

xueli 发表于 2012-9-7 22: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男人已退休?!女方语言差无工作无学历,不幸总是相似的。

还没那么老,就是身体不太好。可能不至于,但我得把有的可能先想在前面

3ypoy 发表于 2012-9-7 22:06

shadowboy 发表于 2012-9-7 22: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分居时,你们还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明白?
能解决你一半问题
good luck!

明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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