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德国公司收入来自中国的人民币的操作
大家好,请问在德国的咨询公司,业务如果都来自中国,且客户都是在中国用人民币支付,这样的话我需要将人民币换成欧元再自行汇入德国公司账户。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可行?
另外这样的话德国公司这边如何操作做账,包括如何开具发票等?
谢谢!
本帖最后由 达途信托 于 2012-9-8 18:28 编辑
向第三国输出服务,主要涉及咨询服务发生地点的界定:
根据 § 3a Abs. 3 UStG i.V.m. § 3a Abs. 4 Nr. 14 UStG
a) § 3a Abs. 3 S. 3 UStG => 私人的住所所在地
b) § 3a Abs. 3 S. 1 UStG => 企业的主要营业地
"德国的咨询公司,业务如果都来自中国,且客户都是在中国用人民币支付"
=> 咨询服务发生地在中国,德国境内不能课税,没有纳税义务。发票中不能包含增值税,但在开给中国企业发票的时候, 必须注明
"gemäß § 14a Abs. 5 UStG und § 13b Abs. 1 + 2 UStG ist Steuerschuldnerschaft des Leistungsempfängers anzubringen."
www.bundesfinanzministerium.de上面每月都会公布新的Umsatzsteuer-Umrechnungskurs,你自己把人民币换算成欧元报Umsatz 除非中国有分公司或者办事处,否则直接对境外的支付只能通过外汇不可以人民币支付
外汇支付需要通过外管局 达途信托 发表于 2012-9-8 18: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向第三国输出服务,主要涉及咨询服务发生地点的界定:
根据 § 3a Abs. 3 UStG i.V.m. § 3a Abs. 4 Nr. ...
请问一下,如果客户来自中国,但是服务发生地在德国,又该如何交税呢? minus2 发表于 2012-9-8 21: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一下,如果客户来自中国,但是服务发生地在德国,又该如何交税呢?
能否具体描述一下商务模式?客户来自中国, 但客户的常住地在中国还是在德国? 具体什么形式的服务? 达途信托 发表于 2012-9-8 21: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能否具体描述一下商务模式?客户来自中国, 但客户的常住地在中国还是在德国? 具体什么形式的服务?
客户常住地是中国,但是一年差不多1,2次来欧洲,具体服务有陪同客户一起拜访客户(不光是德国,整个欧洲),然后接下来可能就是要做他们的售后服务,给他们欧洲客户做售后。 还有一点想请教一下,就是中国客户有意(以公司名义)向入股我的公司,那如果入股后,我们继续做他们的售后,这样需要注意些什么。 本帖最后由 达途信托 于 2012-9-8 22:14 编辑
minus2 发表于 2012-9-8 2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客户常住地是中国,但是一年差不多1,2次来欧洲,具体服务有陪同客户一起拜访客户(不光是德国,整个欧洲) ...
>>>>>>>>>>客户常住地是中国,但是一年差不多1,2次来欧洲,具体服务有陪同客户一起拜访客户(不光是德国,整个欧洲),
这部分的工作, 跟上面讲到的情况完全一样, 属于向第三国输出服务。
>>>>>>>>>>>>然后接下来可能就是要做他们的售后服务,给他们欧洲客户做售后。
这部分工作, 你直接给他们的欧洲客户开发票还是给这个中国客户开发票? 如果是直接给欧洲客户开发票, 如果德国境内, 就是正常的加收19%增值税, 如果是欧共体不含瑞士, 属于欧盟境内不加税发票。 如果是直接开给中国的这个客户,同样没有增值税, 但引用的条款不一样。
>>>>>>>>>>>>>还有一点想请教一下,就是中国客户有意(以公司名义)向入股我的公司,那如果入股后,我们继续做他们的售后,这样需要注意些什么
这个问题回答起来就比较复杂, 不方便在这里讨论了, 如果你有需要, 可以约个时间来我的事务所,我愿意详细给你讲解。
达途信托 发表于 2012-9-8 22: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客户常住地是中国,但是一年差不多1,2次来欧洲,具体服务有陪同客户一起拜访客户(不光是德国 ...
谢谢你非常专业的答复,我们和这个中国客户还正在洽谈中,关于入股方面还有好多条件没谈好,如果谈成了,有需要的话我会登门咨询,不过先短我一个你事务所的地址吧,太远了就不方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