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2-9-13 08:33
一般都是谈个价钱,搬出去。能谈下多少价钱就看楼主的了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2-9-13 08:34
法律完全在楼主这边,谈判占了很大优势,楼主一定得要个自己满意的价钱
juna
发表于 2012-9-13 09:00
楼主可以找个心仪的新房子,然后让房东出中介费和搬家费。房东理亏,打官司他也不占优,付律师费还不如和平解决划算的。好好谈,应该能双赢的。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2-9-13 09:03
3个月通知这是房东的义务,剩下的就是你一定要走了。搬家找房是可以退税的,你有工作的就不用愁了,没工作就去餐馆打工也成。
yekeyeke
发表于 2012-9-13 09:13
好好谈价钱 不轻易签字自己kun房 房东要卖房,你必须是第一个被询问是否有意向买房的人
如果房东没有经过你同意,就直接向外人接洽购房事宜,你可以直接要求赔偿
你住了10年,房东已经不能轻易让你搬走了
不清楚的话 去问一下你们那边的Mieterverein
yekeyeke
发表于 2012-9-13 09:14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2-9-13 08: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3个月通知这是房东的义务,剩下的就是你一定要走了。搬家找房是可以退税的,你有工作的就不用愁了,没工作就 ...
这个和住的时间长短有关
住了10年的一定不止3个月
BigPeng
发表于 2012-9-13 09:16
可以要求中介费和搬家费,否则你可以拖着,哪天你找到新住处了,哪天搬出去。
房东那个3个月的解约信直接扔回去,如果他是用挂号信寄的,你也用挂号信退回去
Amatista
发表于 2012-9-13 09:21
除非房东自用可以解约,但是也要根据租约里规定的解约时间(如果租约写的解约时间小于BGB里规定的,按BGB规定的时间算)。
你们回信就说他没有足够理由解约。
信不会自己写,找个律师写。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2-9-13 09:26
本帖最后由 清丽脱俗 于 2012-9-13 10:27 编辑
yekeyeke 发表于 2012-9-13 10: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和住的时间长短有关
住了10年的一定不止3个月
你能拿德国人怎么办呢,有房的出租人肯定不怕打官司的,打官司还可以报销呢,但租房的人连中介费都出不起能有钱和时间打官司吗。做外国人的还是省省吧,法律是有钱人的法律,民法是为有钱人准备的,房东叫搬立马找房就是了,这个是最经济最划算的。
hyena
发表于 2012-9-13 09:49
原则上你是不用搬走的,除非新的房主可以证明是自用的。如果现在的房东卖房,应该是带着租赁合同一起卖的。但是如果是这样,他的房子就会很难卖掉。
所以对于你而言,有着非常大的优势与你现在的房主讲条件,让他承担你搬家的费用或者是做一些补偿。建议你去入mietverein,去律师那儿咨询一下。我们刚刚面临和你同样的问题。不过我们比较倒霉,新房东要自住。不过我看新房东人挺好,挺讲道理,所以我们就协商好了才搬家的。
首先他免了我们最后一个月的房租,让我们有充分的时间搬家,避免了两面都要交租的情况。
其次在搬家时,他会出4个人帮我们搬家。
另外,我找的房子也没有中介费。所以总的来说,我算是幸运的了。
我想你还是先好好的和房东商量,不要把关系搞太僵。如果不行,就走法律途径来解决了。你绝对是站主导地位的。祝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