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凉了 发表于 2012-9-22 17:42

在德国开公司,自己做为法人需要给自己开工资吗?

如果国内已经有自己的公司了,来德国开了另一家公司,聘请个朋友帮我经营,我主要都是在国内,这样延签证的时候,需要有给自己开的工资证明吗? 如果需要的话,是三个月的,还是一整年的工资啊?

欧缘街 发表于 2012-9-22 18:02

问一下你的会计师就都明白了,工资单肯定要的!

mymy365 发表于 2012-9-22 19:46

法人不是人~~~

多事之秋 发表于 2012-9-22 20:23

你如果需要延签,那需要稳定的收入,为了延签临时开三个月,之后不开了,外管局会怀疑你的目的,因为工资单上有你今年的总数的。你如果需要将来申请长居,那更需要稳定的收入证明了。

bony_cw 发表于 2012-9-26 02:08

要的,工资就是按月支付的,一直需要,除非拿到长居后。

Truecar 发表于 2012-9-26 09:44

看是什么性质的公司,如果是GmbH,就要给自己开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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