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空间 发表于 2012-9-25 08:49

求助,关于家庭团聚签证(未成年子女)!

本人在德国工作,小孩在国内,想办理家庭团聚,对于德国驻华使馆的材料要求(家庭团聚签证/未成年子女)有几个疑问,困惑不解,望了解这方面信息者或者有经验值解答,急!万分感激!
问题如下:
1.德使馆要求材料第六条,经过双认证且有德语翻译的孩子的出生证明公证书原件及2分复印件。
问:我的小孩在德国出生,有德国地方政府开的出生证明(Geburtsurkunde),这一条要求的东西还需要公证么?
2.德使馆要求材料第十一条,a)经认证的法院判决的独立抚养监护的监护权证明文件,德文译文和2份复印件。b)若不能提供上述证明:另一位监护人关于孩子签证申请,迁居德国以及同意由对方抚养的相信声明书,经过双认证且有正确德语翻译的公证件原件及2份复印件
问:这一条不明白,有人能解释下么?到底需要什么东西?该如何办理?

急,还请高手解救,万分感谢!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2-9-25 09:25

1的话,从来没接触过,所以不好回答
2是针对家庭离异或者小孩团聚但是配偶不团聚的情况,这个材料是证明你对小孩有无可争议的抚养权的,但是如果你的配偶也同时办理团聚的话,是不需要这份材料的,基本上离异家庭的小孩团聚才需要这个

精灵空间 发表于 2012-9-25 09:31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2-9-25 10: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1的话,从来没接触过,所以不好回答
2是针对家庭离异或者小孩团聚但是配偶不团聚的情况,这个材料是证明你 ...

万分感谢!
继续等第一个问题的答案!

shiroki 发表于 2012-9-25 09:56

个人认为不需要公证(这个东西国内也不可能给公证啊)。不过保险起见楼主给大使馆发个mail问问吧。

精灵空间 发表于 2012-9-25 20:08

shiroki 发表于 2012-9-25 1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个人认为不需要公证(这个东西国内也不可能给公证啊)。不过保险起见楼主给大使馆发个mail问问吧。

谢谢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求助,关于家庭团聚签证(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