昵称已满
发表于 2012-9-30 07:43
大早晨不相信我的眼睛。。。。{:5_331:}
欺诈是刑事案件了。。。。建议先别回国,万一警察传唤再弄个国际案件。。。。。
该用户无法显示
发表于 2012-9-30 19:41
千万不要承认。
就说是自己吃错了药,进错了考场,还写错了名字学号。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2-10-1 11:58
white 发表于 2012-9-30 01: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的帖子都很经典
她上个帖子你知道是什么吗?
看回复也是比较严重的事情
该用户无法显示
发表于 2012-10-1 20:56
@eversleep这个,还不如说考官认错了人呢发表于 2012-9-30 22:46
不好。這時候寧可説自己錯了,也千萬不要説指控你的人錯了,否則他會反擊的。
janettony
发表于 2012-10-2 07:33
真不明白LZ这种人来德国到底是干什么的。
AV_Rammstein
发表于 2012-10-2 10:06
LZ一路好走
ithillad
发表于 2012-10-2 10:27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2-10-1 1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上个帖子你知道是什么吗?
看回复也是比较严重的事情
回复变成仅楼主可见了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2-10-2 14:11
ithillad 发表于 2012-10-2 1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回复变成仅楼主可见了
现在又变回来了
最爱钢丝刷
发表于 2012-10-2 14:45
n年前我一个朋友的朋友找人替考过预科考试被查出,替人考试的那个人不清楚结局,找人替考的这个回国了,但不清楚是被勒令回国的还是他自己决定回的。仅供参考
GiGiMenTos
发表于 2012-10-2 18:30
把国内风气带德国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