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关于延签)
本人,有德国大学文凭(Dipl.),有工作(目前是两年的有限期合同,2013年一月底合同结束),持三年的家庭团聚签证。老板上两周跟我谈话,要给我延无限期合同。问题是:1,我目前的家团签证到2013年8月才到期,但是无限期合同2月1日生效。我应该在拿到无限期合同以后就去延签,还是等到明年八月家团签证到期再去延签?2,这次延签可以直接申请长居吗?相关的法律条文是哪几条?非常感谢! 请问能帮忙解答一下吗?自己顶一下 1.你现在是持有带有工作许可的加团,所以不必2月份延签
2.原则上,虽然你得过毕业并工作,但是是加团签徵,所以需要加团3年才可以长居,参见§ 26 但是你有diplom,可以尝试工作两年后申请长居,说不定也是可以取得的 blueflora1 发表于 2012-10-6 11: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是你有diplom,可以尝试工作两年后申请长居,说不定也是可以取得的
谢谢你的回复! LZ去外管局试了吗?有好消息记得回来分享下 {:5_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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