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全权代理协议收费合法吗?- 太有才了请进!
本帖最后由 1呀么1 于 2012-10-20 13:43 编辑是这样的,我今年8月中旬在网上一家律师税所在线填了一份申请表,之后对方马上回邮件并附带一张全权代理委托书让我签字,这份委托书我一直没有签字,对方也写过几封邮件催促签字,这几封邮件的内容只是重复的催促签字,仅此而已。期间也从未接到过税所打来的电话。直到昨天忽然收到律师所的一封信,要求支付600欧元的费用,其中包含20欧元的寄信和电话费,还有500多欧元的"0,8 Verfahrensgebühr, Vorzeitige Beendigung des Auftrags§ 13 RVG, Nr. 3101 Nrn.1, 3100 VV RVG".请问律师所收取这些费用合法吗?对方什么都未做就要收取600欧元的费用也太TM黑了!!! 恳请这方面的专业或经验人士给予解答。不胜感激! {:2_225:} Abzocke wieder?
gospiel 发表于 2012-10-18 15: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Abzocke wieder?
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 账单上的费用类别说明你咨询的是一件司法诉讼事件,LZ自己填写的表格又是什么呢?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2-10-18 19: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账单上的费用类别说明你咨询的是一件司法诉讼事件,LZ自己填写的表格又是什么呢?
是离婚需要填写的一些最基本的个人资料,但是我一直没有签他发过来的全权委托代理,也就是说他在这期间什么都没做都要收取这么高的费用? {:2_226:} {:2_238:} siehe 消息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2-10-21 09: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siehe 消息
{:5_342:}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