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sha 发表于 2012-10-20 09:24

有限期租房合同

本帖最后由 nisha 于 2012-10-22 19:25 编辑

各位好,我跟德国二房东签订的是有限期租房合同。本来11月10日就到期了。但是由于我要继续工作一段时间,经与二房东商量,他在原合同上加了一句话,延长至11月30日。我的问题是:1,这种有限期租房合同也要提前三个月写书面解约吗?2,合同里写道,二房东支付的所有NEBENKOSTEN都已包括在租金内。这样的话,我搬走时,还会有多退少补这一说么?3,在原合同上手写的话,不会有其他影响吧?(只顾像德国人那样埋头工作,一直没关心这些,求知道的童鞋给个确切的回复,先谢谢了!)

nisha 发表于 2012-10-20 09:28

自己先回复一下。希望大家根据德国租房法详细规定,给予准确答复。谢谢

nisha 发表于 2012-10-21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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