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报税的问题
大家好,我之前看到过一些帖子,关于婚后报税。前提是双方一方在德国长居,另一方是在国内通过家团过来德国。具体帖子找不到了,记得说只要是在11月前登陆德国,配偶来年的报税可以把整年的1级和3级税卡差额退回。不晓得这种说法正确么?另外,还有说国内伴侣首次登陆德国的机票也可作为来年报税的凭据,不晓得是否有此事。发贴询问,勿笑勿喷,谢谢。 机票一般是可以报税的,填写为家庭团聚的开销。1年可以报税4张往返机票。 irvine 发表于 2012-10-31 16: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机票一般是可以报税的,填写为家庭团聚的开销。1年可以报税4张往返机票。
请问是仅限于配偶,不能是父母吧? 劈马甲 发表于 2012-10-31 16: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问是仅限于配偶,不能是父母吧?
据说父母的机票的话是报到赡养里面,但是不一定被承认。 irvine 发表于 2012-10-31 16: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据说父母的机票的话是报到赡养里面,但是不一定被承认。
恩,赡养这一块,太拼RP了 irvine 发表于 2012-10-31 16: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机票一般是可以报税的,填写为家庭团聚的开销。1年可以报税4张往返机票。
多谢大师!{:5_319:} irvine 发表于 2012-10-31 17:09
机票一般是可以报税的,填写为家庭团聚的开销。1年可以报税4张往返机票。
请问家庭团聚开销是报税单哪一项呢?另外配偶学语言、书籍这些可以报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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