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胖胖 发表于 2012-11-3 14:39

jschong 发表于 2012-11-3 14: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fick dich
肯定违法啊。

是呀,我也听说在德国这种话或者竖中指之类的可以罚款的,我就怕真去了Polizei,人家警察才不管我们这种鸡毛蒜皮。

klsharp 发表于 2012-11-3 16:26

这种事情没太大办法的, 那个男的租了别地的房间,也ANMELDEN在别地,就不算是住在你们这,只是每天跟女友缠绵而已,属于"客人",按德国的法律呢,客人最长甚至可以连续住半年, 你想把那个女的赶出去也不太可能, 所以呢, 要么自己搬...要么就只能忍...WG就讨厌在这, 室友都很好那什么问题都没有, 有一个极品室友那基本只能速速自己躲开了.....

Vickimarina 发表于 2012-11-3 16:26

不会浪费生命中宝贵的任何一秒和白痴作斗争,走为上策。

hh2 发表于 2012-11-3 17:27

VC胖胖 发表于 2012-11-3 14: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呀,我也听说在德国这种话或者竖中指之类的可以罚款的,我就怕真去了Polizei,人家警察才不管我们这种鸡 ...

这倒无所谓的,居民报警正常,警察万一觉得没法立案也正常,都是按法律程序在走,不会被笑话的。

我觉得这个f***的话,如果有证据可能可以去法庭告(结果不一定),但报警大概不会被接受。

我一般是觉得,人际冲突,能走的程序是应该走;但结果如果法律不确定可以惩罚对方,还是退步算了。世界上小人多了,不值得在这里消耗生命。

gutenacht 发表于 2012-11-4 08:57

有些人看上去人五人六,在外人面前还喜欢装好人,装得很ordentlich。如果和他们有比较深入地接触之后,比如说在一个wg住,就会发现这些人其实烂的一塌糊涂。劝楼主不要试图把这些人改造成有礼貌讲卫生的好青年了。搬吧!

现在楼主是在气头上,觉得要告他们阿或者怎么样。其实一般人踩到狗屎还是蒯蒯脚上的屎然后继续走自己的路。很少人有能力做到想罗永浩一样让脚上的狗屎后悔的。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12-11-4 09:10

好烂的wg室友啊。。。

劈马甲 发表于 2012-11-4 10:20


同情LZ,支持LZ维护自己的权益,这种2货不用法律来整一下不行,定好自己的停损点就行了,能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多少。他们上了法庭一定不能如此嚣张,法律会站在你这边,给他们警告甚至相应他们后悔莫及的处罚!

§ 185 StGB - Beleidigung

Die Beleidigung wird mit Freiheitsstrafe bis zu einem Jahr oder mit Geldstrafe und, wenn die Beleidigung mittels einer Tätlichkeit begangen wird, mit Freiheitsstrafe bis zu zwei Jahren oder mit Geldstrafe bestraft.

你有证人和照片,这是非常有利的,当然他也有(女友),不过他的认证可信度不如你,而且如果她女友法庭作伪证,将会罪加一等,最高可判5年,看她敢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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