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废除死刑的感想
本帖最后由 费沙的白狐 于 2012-11-3 14:09 编辑看到某人在某帖说,废除死刑是政府爱护人民,当场就笑了,太伪善了吧,和这废除死刑的政府一样,都是如此的伪善
国家是暴力的机关,为什么要装呢?若是废除死刑是爱护人民,那就应该要求警察不装备任何能致命的武器,确保不发生击毙现行犯的情况,为什么?因为既然法庭不能判犯人死刑,那警察,特警有什么资格判断能否击毙犯人?就像隔壁帖子里被爆头的小孩,那个狙击手有什么资格判他死刑?
如果要说,现行犯当时危害了别人的生命安全,那谁能来下这个判断,就是现行犯肯定会进行下一步犯罪?又有谁能执行实际上的死刑?若是像某人所说,人生来平等,那为救人质而击毙现行犯又是什么样的平等呢?现行犯是犯人,所以不再平等了吗?一个悖论而已
结果只是,呼喊要废除死刑的人,不过是在凸显所谓的程序上的人道而已,却不关心现行犯的结果死刑 {:2_231:}人道的政府只允许两种人有执行死刑的权力:
杀人犯和执行的警察 一边说中国很乱,一边却要废除死刑,那是不是会更乱呢? 看来你还搞不清楚程序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区别。建议你多学习法学常识。
废除死刑是程序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而你提到的其他的现象和问题是涉及社会正义的范畴,主题非常庞大,涉及政府行政、社会制度,甚至意识形态的差别。
如果你感兴趣,你可以就这个话题做非常深入的研究,形成一篇严谨的学术文章,或许你的研究成果可以改变这个世界!
废除死刑有一个好处就是避免冤案啊,如果司法机关非常腐败的话,收了钱就判人死刑怎么办
至少如果没有死刑的话,判个无期,还有翻案的可能
saraisbaby 发表于 2012-11-3 15: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废除死刑有一个好处就是避免冤案啊,如果司法机关非常腐败的话,收了钱就判人死刑怎么办
至少如果没有死刑 ...
你说的很对,废除死刑就是程序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防止司法腐败,冤枉好人,以司法的名义杀人。
讨论中国大陆的死刑制度,有一个必要的前提,就是必须正视大陆司法制度是否是独立而公正的?
一个被某政党的政法部门领导的国家司法制度,本身就是政治乱伦的畸形产物,而赋予这样一个畸形的司法制度以司法名义杀人的权力,必然出现冤假错案,而且毫无改正错误的可能。
正常的政治秩序是国家大于政党,任何政党意志都不可能取代国家意志。政治乱伦就是政党凌驾于国家之上,在一个正常的民主宪政国家,这样的政治乱伦不可能出现。比如德国,SPD或者CDU不可能代表整个德国,只能代表一部分党员,甚至都无法代表其全部党员的意志,因为党内也是有不同意见的。
政治乱伦是现代社会一切暴政的共同点。中国的历史变革,就是要扭转这种政治乱伦的局面。 saraisbaby 发表于 2012-11-3 14: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废除死刑有一个好处就是避免冤案啊,如果司法机关非常腐败的话,收了钱就判人死刑怎么办
至少如果没有死刑 ...
比如文强。 xiaowla 发表于 2012-11-3 15: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比如文强。
对的,据说文强被执行死刑之前曾经对王立军说:总有一天,你会和我一样。
薄熙来谋反,王立军叛逃美国事情出现以后,很多曾经被薄熙来以唱红打黑名义错判的案件都得到了平复,而文强已经被杀死了,无法改正了。
文强知道,在这样的制度下,必然出现这样的结果。
而要彻底改变这种人人都会是下一个“文强”的后果,呼吁取消死刑不但是必要的,甚至是必须的。 什么人该判死刑 跟 有没有死刑是俩问题.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3 14: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道的政府只允许两种人有执行死刑的权力:
杀人犯和执行的警察
错了,执行死刑应该是警察等暴力机关没有这权利,刁民们有,他们要谁死谁就得死,我们不要把广大的刁民群体不当暴力机关。 阳明 发表于 2012-11-3 14: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你还搞不清楚程序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区别。建议你多学习法学常识。
废除死刑是程序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
我看你别说什么一片学术文章了,你就贴子都写不好。 saraisbaby 发表于 2012-11-3 15: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废除死刑有一个好处就是避免冤案啊,如果司法机关非常腐败的话,收了钱就判人死刑怎么办
至少如果没有死刑 ...
为了避免冤案是废除死刑的理由的话
那么避免无辜伤亡,美国警察的配枪那是必须得没收了得了,不久前的枪击事件,我记得警察射伤的群众远大于罪犯 wakaka 发表于 2012-11-3 19: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为了避免冤案是废除死刑的理由的话
那么避免无辜伤亡,美国警察的配枪那是必须得没收了得了,不久前的枪 ...
事实上很多警察都不配枪啊 saraisbaby 发表于 2012-11-3 19: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事实上很多警察都不配枪啊
维也纳我还没见过没枪的警察 wakaka 发表于 2012-11-3 2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维也纳我还没见过没枪的警察
中国我还没见过带枪的警察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1-3 19: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说美国吗?
美国我不知道,在中国的话一般见到的警察都没枪啊 阳明 发表于 2012-11-3 14: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你还搞不清楚程序正义和社会正义的区别。建议你多学习法学常识。
废除死刑是程序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
警察佩枪且可对现行犯进行击毙是社会正义,你别扯了,你还是建议多增加逻辑能力 ein 发表于 2012-11-3 20:1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来有些人真贱, 哭着喊着要求祖国杀害中国人, 管他是罪有应得,还是冤假错案, 一个冰冷的子弹就解决问题了. ...
我觉得我死在错误执法的可能性远高于我死于法院判决上,你能明白吗 ?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3 22: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我死在错误执法的可能性远高于我死于法院判决上,你能明白吗 ?
{:5_329:} 这倒是真的,要被判死刑还是很难的。错误执法在于执法者和被执法者之间沟通不顺畅,所获得信息不一致。
至于说真有执法者喜欢把被执法者往死里整,这倒不至于,一般第一次杀人对所有人来说,这个心理打击都是很难接受的,包括所谓的很多杀人狂都是如此。人和人之间的非亲密行为都是尽量避免肢体接触,避免肢体冲突,基本有此类接触也保持在非致命性。 {:2_231:}看来本帖算是个坑了
某些人似乎愿意被执法死刑,tg不会因此……唉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