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2 发表于 2012-11-13 10:35

杜村往事 发表于 2012-11-13 1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欧洲假货还是比较难买到的。
我认识做代购的人,人家是在打折的时候墩货,或者到打折村去买东西。
另 ...

但是我认为,代购和淘宝发展到今天,跟中国政府的不作为是有关系的。这么一个几乎没有风险的生意,谁不想试试啊。

这个不对吧,根据楼上贴了几次的中国海关总署2010年43号令,中国政府明确作为的呀,明确规定1000元货值以下邮递的个人物品无须通关、1000元货值需要办理通关手续或者退运。都这么明确作为了,还怎么叫不作为?{:5_362:}

杜村往事 发表于 2012-11-13 10:38

hh2 发表于 2012-11-13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不对吧,根据楼上贴了几次的中国海关总署2010年43号令,中国政府明确作为的呀,明确规定1000元货 ...

立法,还要执法才叫有所为。

hh2 发表于 2012-11-13 10:40

杜村往事 发表于 2012-11-13 1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立法,还要执法才叫有所为。

依法允许代购,查到商品需要缴纳关税,就依法通知买家缴纳关税:这还不是执法、还不叫有作为?那该叫什么呀{:5_352:}

野兽帝国 发表于 2012-11-13 10:40

hh2 发表于 2012-11-13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不对吧,根据楼上贴了几次的中国海关总署2010年43号令,中国政府明确作为的呀,明确规定1000元货 ...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16字方针简洁明了,但中国一直没做好

杜村往事 发表于 2012-11-13 10:42

hh2 发表于 2012-11-13 10: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依法允许代购,查到商品需要缴纳关税,就依法通知买家缴纳关税:这还不是执法、还不叫有作为?那该叫什 ...

如果你硬要这样天真,看不到问题本质,那我们就没必要讨论下去了。
我不太喜欢为了辩论而辩论。

野兽帝国 发表于 2012-11-13 10:43

hh2 发表于 2012-11-13 07: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哦这样啊,真的假的呀?能不能具体透露一下,什么叫做“买家也没替她交过”啊?买家替卖家交进口关 ...

zf22想表达的估计是
代购者同时为淘宝卖家,没有正常申报进关
这种情况的确是走私

但这已经不是纯粹代购范畴了,是叫一般进出口贸易.

hh2 发表于 2012-11-13 10:44

野兽帝国 发表于 2012-11-13 10: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16字方针简洁明了,但中国一直没做好

具体在淘宝代购这件事上,具体什么法没有依、具体什么法没有严执、违了具体什么法没有纠?

倒还是真有,但这里根本没有讨论到。

野兽帝国 发表于 2012-11-13 10:54

hh2 发表于 2012-11-13 1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具体在淘宝代购这件事上,具体什么法没有依、具体什么法没有严执、违了具体什么法没有纠?

倒还是真有 ...

代购本身没触犯法例

zf22说的应该是代购者同时拥有并经营淘宝网店,并把并未正确清关的货品作为"已完税货品"出售, 这样的确已经属于走私, 这一点和买家的确没一毛关系
但这是贸易, 不是代购了.

hh2 发表于 2012-11-13 10:54

野兽帝国 发表于 2012-11-13 10: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zf22想表达的估计是
代购者同时为淘宝卖家,没有正常申报进关
这种情况的确是走私


淘宝卖家作为代购者,依法无须、也完全没有可能去正常申报进关呀。正常申报进关,不是买家的责任嘛?卖家拿什么文件去申报进关?而且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令明确规定,货值在1000元以下,就是买家也依法无须申报呀;货值在1000元以上,收到海关通知需要办理手续。

从寄件人、到运输商、到收件人,每一个环节,不管根据哪国法律,都是完全合法行为,哪里来什么走私呀。

hh2 发表于 2012-11-13 11:00

野兽帝国 发表于 2012-11-13 10: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代购本身没触犯法例

zf22说的应该是代购者同时拥有并经营淘宝网店,并把并未正确清关的货品作为"已完税 ...

绝大部分淘宝代购商品本来就依法根本无须清关,因为货值在1000元以下。淘宝店代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海外直邮商品,一般都明确红字标明如需缴纳关税,由买主自己负责;非直邮商品,跟中国市场所有商品一样,都既可能是走私也可能不是走私;说是走私,必须提供证据的呀,怎么能够红口白牙就说人家走私或涉嫌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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