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劳工法院裁定:雇员生病 雇主有权要求医生证明
本帖最后由 news208 于 2012-11-14 19:40 编辑联邦劳工法院裁定:雇员生病 雇主有权要求医生证明
bild.de14.11.2012
原标题:Arbeitgeber darf Attest ohne Grund fordern
Erfurt - 今天联邦劳工法院(Bundesarbeitsgericht)在Erfurt裁定:员工必须根据雇主的要求,在生病的第一天成交医生的证明。如果医生的证明每次都能够很早的提交到雇主的面前,雇主也就不需要因为缺勤的原因而烦恼了。
原文:http://www.bild.de/newsticker-meldungen/home/11-urteil-27189938.bild.html
翻译有歧义。只有在雇主要求下,雇员要从第一天开始提交证明。 昨天我们部门开会的时候还提到这个问题,老板说就请一天病假,只需打个电话,不需要医生假条 我们是两天不需要假条
有些公司有额外的员工医疗险,三天以下的病假直接保险报销,不用病假条,对公司来说没损失 这个消息昨天在新闻上看到了。 实在不明白什么意思。一直以来雇主都是可以要求1天就提交病假单的, 现在也是一样。我还以为修改的是现在是强性要求了,其实不是。不理解, 有什么变化。
现在公司不单是1天就要交病假单, 有2个人还被老板寄信到诊所,调查真假。 我得前雇主就是第一天就需要医生的证明的。这本身就是合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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