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bean 发表于 2012-11-19 11:52

关于找工作签证的工作许可问题,郁闷的向大家求救

本帖最后由 goldbean 于 2012-11-19 12:14 编辑

我在巴登州的Boeblingen的Auslaenderamt刚刚换了18个月的找工作签证,是斯图下属的一个城市。签证发给我的时候电子签的附页上关于工作许可是这样写的:Erwerbstaetigkeit nur mit Erlaubnis der Ausl&aumlaenderbehoerde.可是我的同学啊朋友啊,也在巴登州,拿到的找工作签都是不受限制的打工许可,所以我就把最新的Aufhaltsgesetz打印出来,去Auslaenderamt的人去理论,问他们要我的工作许可,又同样被拒绝了。而且办事的工作人员还指着16.4里面的条款跟我说,直到我找到angemessene Arbeitsplatz,才会给我工作许可。
想求助一下版上的各位,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需要找律师去跟他们谈么?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2-11-19 12:19

用书面的申请,一般弄到书面了,他们也会更谨慎参考法条

hh2 发表于 2012-11-19 12:29

可是我的同学啊朋友啊,也在巴登州,拿到的找工作签都是不受限制的打工许可,所以我就把最新的Aufhaltsgesetz打印出来,去Auslaenderamt的人去理论

额,找工作签证,常规不是这样的吧?新的外国人法关于找工作签证部分,好像没提到这期间能否有工作许可之类的内容吧。

beikeya 发表于 2012-11-19 21:17

??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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