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nwubo
发表于 2012-12-2 11:48
goldenmai 发表于 2012-12-2 11: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拿到辞退信就得赶紧去劳动局了,失业登记要提前三个月的。否则失业金会有sprerrzeit.
要看LZ的签证状况,如果是绑定的有限期签证,直接去劳动局报道外管局哪里可能不好。
既然表面上可以工作到2月份,自己在家申请新工作,拿到新合同后直接去外管局申请更改签证。
幸运的竹子
发表于 2012-12-2 11:53
楼主这个情况应该是正常的解雇,提前通知3个月。不过正好赶上年终,实际上能够有效利用起来的找工作的时间只有2个月。
建议和老板商议一下,推迟一个月(12月底解约,3月末离职),3个月用来找工作比较稳妥。
努力找下一个工作吧,拿事业金也不是什么好事(我说的是心理的感觉)。
hauke
发表于 2012-12-2 12:04
只去劳动局,不去外管局,或者推迟点去外管局,抓紧找工作。
goldenmai
发表于 2012-12-2 13:00
shvictor 发表于 2012-12-2 12: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法律规定是。当然要自己决定。
据说报了失业,简历上不好看。
如果你有新工作了就最好
报失业,简历上又看不出来的。。。。
goldenmai
发表于 2012-12-2 13:04
xianwubo 发表于 2012-12-2 12: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看LZ的签证状况,如果是绑定的有限期签证,直接去劳动局报道外管局哪里可能不好。
既然表面上可以工作 ...
劳动局知道后,对外管局有什么影响我不知道,如果不打算拿失业金,当然就不用管这个限制了。
不过,根据我的体验,劳动局还是蛮好地。。。
xianwubo
发表于 2012-12-2 14:36
goldenmai 发表于 2012-12-2 13: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劳动局知道后,对外管局有什么影响我不知道,如果不打算拿失业金,当然就不用管这个限制了。
不过,根据 ...
如果签证与工作无关,也就是说不是绑定类签证的话,劳动局对俺们来说还算是友好的。
否则外管局很有可能给3个月白条限期离境,当然如果在这三个月内找到工作,再更换工作签证也是有很多先例的。现在的时机是否能顺利找到工作,LZ还需自己考虑。
warsonwang
发表于 2012-12-2 19:02
我觉得三个月找工作太短。外事局会这么做么?
一般来说,工作不久的签证是绑定的,离职后要和外事局联系。外事局应该会再给写日子找工作,三个月我觉得有些强人所难。
建议楼住找中介帮忙找。虽然交点中介费,但是大部分都是一个月的brutto.能够早日找到工作就比什么都强。
warsonwang
发表于 2012-12-2 19:07
另外,有些arbeitsamt会给你掏这笔中介费的。看运气了。一般来说中介费是从开始工作的第一个月开始,分期付款,一年,或者半年要还完。
如果适用期没过的话,会有补偿,有的甚至全额退。这也看各个不同的中介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