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担保函上的被邀请人住址和邀请天数
我开的VE上面被邀请人的Wohnhaft in 写得比较简单,只写到了省名和县名,没有继续往下写,也没写邮编,是否要紧?还有,第二面左下角处的Bemerkungen里面,Voraussichtliche Dauer des Aufenthalts(即:计划停留天数)一项没有填写,是空白。是否要紧?
之前不懂德文,就稀里糊涂签字确认了,刚才翻译了一下,才发现这两个漏洞。
谢谢大家! 顶上去,求达人解答!谢谢! 担保函上的不重要,重要是是要在邀请函上写明和保险上注明来德时间。 好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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