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th
发表于 2013-1-1 19:56
salinna-vera 发表于 2013-1-1 19: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应该不是你这么理解的。我记得我开Verpflichtungserklärung的时候问过,两次入境至少间隔90天。
那你开的是90天的吧,你没问问,如果你只开一个星期的呢?
salinna-vera
发表于 2013-1-1 19:58
本帖最后由 salinna-vera 于 2013-1-1 20:04 编辑
ruth 发表于 2013-1-1 19: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你开的是90天的吧,你没问问,如果你只开一个星期的呢?
他给我的解释是出境和再次入境间隙90天。你要是一周后又要来德国了的话或许直接可以申请90天内多次入境了吧,不用去签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