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毕业后有18个月找工作的问题
我听说,在德国毕业后有18个月的时间可以用来找工作,期间也可以做实习或零工但是我的情况比较特殊一些,我2010年就master毕业了,之后离开德国到瑞士读博士,我想请教一下有没有类似情况的人,是不是我还是有权利申请那18个月在德国的招工签证呢?
多谢多谢^_^ 试试呗 我的理解是,这个“找工作签证”是延长学生签证的一种方式。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学生签证已经在2010年结束了,就没有办法以这种方式延了。当然,还是值得去试一试的。
http://www.duesseldorf.de/buergerinfo/33/03/33ae03.shtml
如果瑞士有类似德国这样的“找工作签证”,你可以申请先留在欧洲。然后拿着瑞士的签证在德国找工作 (不太确定瑞士的签证可不可以入欧盟)
祝你好运~
{:5_335:} 正常情况下是毕业后,三个月之内,也就是在学生签证失效前办理。
论坛中有很几个人,因为种种原因,在三个月左右去更换“找工作签证"的时候,直接被限期离境了。我知道的有几个,但忘记是哪个城市的了。
你这种情况,我不好发表评论{:7_434:},以上例子仅供你参考。 不可 不可以,打个比方,毕业了,你回中国呆一年,回来跟人说,我还有18个月的时间找工作,人愿意么? 北威州我问过,不管什么时间去延的,都以毕业答辩后的18个月为截至日期。 exsd 发表于 2013-1-9 0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可以,打个比方,毕业了,你回中国呆一年,回来跟人说,我还有18个月的时间找工作,人愿意么? 北威州我问 ...
有些地方的移民局是从交论文的时间开始算,坑爹啊。 SLCSAG 发表于 2013-1-8 2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正常情况下是毕业后,三个月之内,也就是在学生签证失效前办理。
论坛中有很几个人,因为种种原因,在三个 ...
他还是不够灵活。
有的城市外管局的确是非常变态,如纽伦堡,马哥德堡等,可是遇到这种情况,应该马上搬家换城市阿。 我只提供一个实例:如果你是德国大学毕业生然后找工作再然后正式工作再再然后失业,那么可以重新换成找工作签证儿,天数等于18个月减去以往所有你用掉的找工作签证儿的时间,下次你再失业还是如此计算,直到用完全部18个月为止;这是由Regierungspräsidium Freiburg针对蓝卡新政研究讨论后得出的结论及实际处理办法,但我所举的这个实例是否属于特例或者是否只针对巴登州某些城市,我不清楚~~~ 应该会得到一个六个月的找工作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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